半個月前, 女友和我發資訊說“我們家要蓋房子了, 你也知道蓋房子需要挺多錢的, 但是我們家也沒有那麼多, 這也是你表現的一個好機會,
雖然我不太想那這個錢, 但是我還是答應了女友:“你也知道我現在手裡沒有那麼多錢, 但是為了你, 我會想辦法, 再等一段時間吧。 ”我大約用了半個月的時間湊夠了這些錢, 可是當我過去的時候, 女友卻告訴我她已經結婚了。 我只不過晚了幾天, 就成了她嫁給別人的理由了。
我和女友是在網上認識的, 雖然別人都說網路不真實, 可是我覺得我和女友的感情是真的, 我們兩家離的也不算遠, 有幾十裡的路。 到現在為止, 我們都交往了一年的時間了。 我們也見過雙方父母, 我父母對女友的印象是非常不錯的,
我和女友戀愛的這一年的時間, 我們的感情是很好的, 我真的很愛她。
本來我父母是不同意我拿錢的, 因為這錢不是小數, 況且這錢還是給岳父岳母, 也不是給女友的, 更不能算彩禮。 可是我覺得既然女友都說了, 我就一定要努力把錢湊夠, 只要能讓岳母高興, 我們結婚就有希望, 十萬塊錢, 我花了半個月的時間。 當我帶著錢去他們家的時候, 我發現她家的房子已經開始蓋了。
當我告訴女友我把錢送來的時候,
我努力的回想, 也沒有想出岳母除了女友還有女兒來, 我問女友怎麼回事。 她告訴我:“跟你說了,
一時之間我都不知道說什麼了, 我問她:“我不說給我時間嗎?為什麼不等我?”她說這是她父母的安排, 她沒有理由反抗。 就因為我遲去了那麼幾天, 一切都真的晚了。 我想可能還是她對我的感情不夠深吧, 不過現在我還是忘不了她, 每當閉上眼睛, 還會想起我們在一起的幸福瞬間, 我該怎麼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