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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中最忌諱的3個字,一旦寫了萬一不還錢,那打官司都打不贏

生活裡需要借錢的時候就要寫借條給別人, 但是如果隨意寫借條的話, 那麼這個借條有可能就是一張普通白紙, 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你看, 看下面的例子, 就是借錢的陷阱。

欠條遠不如借條

寫借條的時候寫成了欠條, 你可以覺得這不都一樣嗎, 但是, 兩個不同的字在法律上是不同的。 如果借條上沒有具體最後還款日期, 根據法律規定, 借條你可能在20年內進行訴訟, 如果是欠條就只有2年, 一旦過了訴訟期, 那麼你的錢拿回來的希望就小了。

“今借”和“今借到”差別很大

有沒有到這個字很重要, 可不要小看這個“到”, 這樣借款人有可能耍賴, 畢竟“借到”表示錢已經給到借款人了, 同時證明了錢款已經交付到債務人手中, 但是今借只是表示說有意向同意借款但是前是否收到不確定。

“還”是該念做huan還是hai

比如下麵, “今還欠款”這4個字你該怎麼理解、是仍然欠款還是償還了五萬欠款, 因為還本身就有兩種讀音也就有兩種意思, 在這種情況下, 就算你將借款人起訴到法院, 裁判長也不好判斷, 一般都會認定為是對出借人不利的局面, 那麼為了將這種情況扼殺在搖籃中, 大家可以寫清楚為歸還欠款以及未還欠款等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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