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開了公眾號, 以晴的壓力也變大了, 每次斷更的時候, 後臺就會有很多小夥伴催更。 有時她也很想好好休息, 可是她覺得自己沒有休息的資本,
晚飯後, 以晴讓向陽帶著寶寶, 她把寫好的故事排版發到公眾號上。 向陽很支持以晴寫文章, 但有一次以晴搞了許久都還沒完成。 寶寶把向陽的褲子尿濕了, 向陽非常生氣地說:“又說半個小時搞定, 現在都50分鐘了。 反正我不幫你帶寶寶了, 一分鐘也不幫你帶了”。 說完便把寶寶放在床上, 自己走出了客廳, 寶寶在床上哇哇哇大哭。
以晴那一刻心涼透了, 那個曾經說最愛她的男人, 居然會為了多帶了20分鐘的孩子而跟她發脾氣, 好像帶孩子就是她的事情,
一整晚以晴沒再和向陽說一句話, 向陽也默契地沒有去哄以晴。 以晴偷偷地在流眼淚, 而此時的向陽早已熟睡。 記得談戀愛的時候, 只要以晴心情不好, 向陽就會緊張不已, 變著法子哄以晴開心。 可是現在生活的柴米油鹽, 奶粉尿不濕, 早已磨滅了愛情的激情, 難道這就是他們未來的生活, 以晴感到非常恐懼。
第二天, 以晴看到向陽帶著疲憊出門上班了, 她突然有些心疼向陽。 也許不是向陽不像曾經那麼在乎她了, 而是他也很累,
以晴和向陽商量, “把媽媽接出來吧, 讓她幫忙帶孩子, 我去上班。 晚上和週末我來帶孩子, 這樣她也不會那麼累, 你和媽媽商量看看, 她同不同意?”
老人家都喜歡孩子, 向陽的媽媽同意來深圳帶孩子, 以晴特別感恩, 她一定要對婆婆好, 孝順婆婆。
寶寶10個月的時候, 以晴出去工作了, 為了能更好照顧寶寶, 她選擇了一份離家只有15分鐘路程的工作。 公司是做半永久的, 就是紋眉毛, 紋嘴唇, 美瞳線什麼的。 以晴並不喜歡這樣的工作, 可是為了兼顧寶寶, 為了生活, 為了賺錢,
以晴的工作就是在各種自媒體平臺發軟文, 例如:範冰冰做了一字眉, 李晨愛死她了、熱巴做了半永久就紅了、做了半永久桃花運就來了、想成為素顏女神, 半永久來幫你、男人也需要半永久眉毛、美瞳線讓你瞬間女神范......諸如此類的文章, 以晴厭惡這樣的文章, 可是為了錢她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她討厭這樣的自己。
以晴剛找到工作不久, 佳燦的卻告訴她:“我想離開深圳回南寧發展, 我想在南寧紮根。 ”
“現在就回去?你不是說要在深圳奮鬥的嗎?你說過也許會很難, 但是你是不會輕易放棄的, 那麼快就要放棄啦?”
“對的, 我認輸了。 我飄累了, 想回小城過安穩的生活。 ”
“可是, 哪裡有安穩的生活, 誰的生活不是千瘡百孔。
“會有的, 我相信我會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
“好吧。 ”以晴也不好再勸說什麼了, 畢竟每個人有每個人的選擇。
以晴下班後, 就馬不停蹄地趕回家帶孩子, 她擔心婆婆帶寶寶累壞了。 每天最開心事情就是下班後抱著孩子, 帶他去玩, 帶他去坐搖搖車。
開始上班後, 以晴寫文章的時間更少了, 可她還是堅持著, 每天能寫1000字就寫1000字, 能寫500字就寫500字。 雖然每天累得半死, 可是寫文章的時候她是快樂的, 這就值了。
國慶日到了, 筱夏又如約去廈門旅遊了, 每年這個時候她都會去廈門旅遊。 當年她和少瑾約好, 每年的國慶都要去廈門旅遊, 分手都快6年了, 筱夏還是沒有死心。
在廈門的鼓浪嶼, 她居然碰到了少瑾, 少瑾變得清瘦了許多, 臉上多了點滄桑感,或許他生活也不是太如意吧。筱夏就知道少瑾一定還愛著她,否則,他為什麼還在這個時候來廈門。
少瑾先開的口:“還是一個人嗎?”
“不然呢?你為什麼還來廈門?”
“女朋友一直想去看海,就帶她來了。”
“這個世界有那麼多的海你不去,非得要帶她來廈門?你一定還愛著我,對不對?”
“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意義呢,我有女朋友了!”
“我想知道答案,要死也要我死得明明白白的。”
“分手後,我確實還愛著你,去深圳也是為了去找你,曾好多次在你樓下,看著你房間的燈從亮起來都熄滅,我想知道你過得好不好?”
“那你為什麼不直接找我?”
“可是,我們都回不去了,我們都太愛對方了,愛得太累了。如果重新在一起,我們還是會繼續以前的生活,爭吵,冷戰,患得患失。好啦,我們要走了,女朋友估計要找我了。”
筱夏看著少瑾的背影遠去,強忍的淚水終於可以暢快地流了,她一個人坐在沙灘上嚎啕大哭,把鞋子扔到了海水了。嘴裡一直罵著,張少瑾我詛咒你明天就分手,不,是今天就分手,我還沒得到幸福,憑什麼你可以先得到幸福,你就應該和我一樣痛苦。
筱夏不知道哭了多久,天怎麼突然就黑了,她想回深圳了,這輩子都不來廈門了,傷心的地方總是會勾起傷心的往事。
筱夏正要起身離開,發現腳下的鞋子不見了,這次再也沒有少瑾幫她撿鞋子了。記得,以前他們爭吵的時候,筱夏總是喜歡把鞋子扔到馬路對面,少瑾就會屁顛屁顛地去撿回來。也許以後都不會有人再幫她撿鞋子了,她突然有些後悔把鞋子扔掉了。
愛上一個人有時僅需一秒,可是要忘記一個深愛過的人,卻要花去很多年。少瑾是筱夏的結,這個結也該解開了,在愛裡卑微好幾年了,是該給自己解脫了,給自己自由了。
回到深圳後,筱夏沒有向任何人提及少瑾的事情,如同什麼事情都未發生過一樣,每天照常上班,吃飯,睡覺,生活沒有太多的波瀾,一切都風平浪靜地過著。
臉上多了點滄桑感,或許他生活也不是太如意吧。筱夏就知道少瑾一定還愛著她,否則,他為什麼還在這個時候來廈門。少瑾先開的口:“還是一個人嗎?”
“不然呢?你為什麼還來廈門?”
“女朋友一直想去看海,就帶她來了。”
“這個世界有那麼多的海你不去,非得要帶她來廈門?你一定還愛著我,對不對?”
“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意義呢,我有女朋友了!”
“我想知道答案,要死也要我死得明明白白的。”
“分手後,我確實還愛著你,去深圳也是為了去找你,曾好多次在你樓下,看著你房間的燈從亮起來都熄滅,我想知道你過得好不好?”
“那你為什麼不直接找我?”
“可是,我們都回不去了,我們都太愛對方了,愛得太累了。如果重新在一起,我們還是會繼續以前的生活,爭吵,冷戰,患得患失。好啦,我們要走了,女朋友估計要找我了。”
筱夏看著少瑾的背影遠去,強忍的淚水終於可以暢快地流了,她一個人坐在沙灘上嚎啕大哭,把鞋子扔到了海水了。嘴裡一直罵著,張少瑾我詛咒你明天就分手,不,是今天就分手,我還沒得到幸福,憑什麼你可以先得到幸福,你就應該和我一樣痛苦。
筱夏不知道哭了多久,天怎麼突然就黑了,她想回深圳了,這輩子都不來廈門了,傷心的地方總是會勾起傷心的往事。
筱夏正要起身離開,發現腳下的鞋子不見了,這次再也沒有少瑾幫她撿鞋子了。記得,以前他們爭吵的時候,筱夏總是喜歡把鞋子扔到馬路對面,少瑾就會屁顛屁顛地去撿回來。也許以後都不會有人再幫她撿鞋子了,她突然有些後悔把鞋子扔掉了。
愛上一個人有時僅需一秒,可是要忘記一個深愛過的人,卻要花去很多年。少瑾是筱夏的結,這個結也該解開了,在愛裡卑微好幾年了,是該給自己解脫了,給自己自由了。
回到深圳後,筱夏沒有向任何人提及少瑾的事情,如同什麼事情都未發生過一樣,每天照常上班,吃飯,睡覺,生活沒有太多的波瀾,一切都風平浪靜地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