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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縣交通運輸局將整改四個方面的巡察問題

9月13日, 榮縣縣委第二巡察組向榮縣交通運輸局回饋巡察整改意見, 要求對巡察發現的四個方面問題狠抓整改落實。

記者瞭解到, 縣委第二巡察組於今年6月6日至6月21日對縣交通運輸局進行了巡察。 巡察期間, 開展個別談話58人(次), 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2件(次)並查閱了相關會議記錄和財務憑證等資料。

本次巡察發現縣交通運輸局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分別是:重業務輕黨建傾向明顯, 黨建工作相對薄弱, 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 監督力度不夠;“三不直管”規定執行不嚴, 存在主要領導直接分管財務情況,

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嚴, 存在幹部調配及重要崗位輪崗交流不及時, 人事管理不規範, 人不符崗、混崗混編現象嚴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嚴, 涉嫌違規發放津貼和違規發放實物, 執行財經紀律不嚴, 涉嫌違規報銷差旅、違反政府採購規定、違規列支專戶經費、財經管理不規範等;對系統黨員幹部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不夠, 違紀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工程項目監管不完善, 存在監管漏洞。

巡察組對該局提出了四個方面的整改要求:切實加強党的領導, 夯實“兩個責任”, 始終將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挺在前面, 始終把党的建設擺在首位, 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壓力, 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 切實增強凝聚力、向心力和戰鬥力;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

規範選人用人程式, 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確保幹部選撥任用工作健康運行;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系列規定, 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進一步強化廉政警示教育的預防作用。

巡察組要求, 縣交通運輸局要從回饋之日起兩個月內, 將整改情況通過縣委巡察辦報送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 並按要求做好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整改情況的工作, 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 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的檢查。

巡察回饋意見通報會上, 榮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張麗萍代表局黨委就狠抓問題的整改落實作了表態性發言。

(蔣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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