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成立分公司由地級市工商局外資科辦理, 一般在政務大廳辦公。 和一般辦理營業執照不同的是, 不需要核名這個流程,
一、外商投資的公司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匯總:
提示蓋章的一定要紅章, 不是影本。 如果允許, 最好帶公章辦理, 省得來回郵寄, 耽誤時間。
1.表一《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搆登記申請書》。 蓋章
2、表二分公司負責人資訊。 簽字蓋章。
3、表三財務負責人資訊。 不一定有會計證。 報稅需要專業人員。
4、表四聯絡員資訊。 聯絡員可以和財務負責人為一人。
5.表五《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蓋章
6.隸屬公司章程。 蓋章
7.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 蓋章
8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蓋章
9.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租賃協議+房主房產證或售房合同3 份。
10.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蓋章3份
11.法人身份證明。 3份。
12.董事會決議。 蓋章、簽字。
13.經營場所承諾書。 蓋章。
所有身份證影本上要蓋章。
二、銀行開戶需帶資料:
1、總公司全套資料, 營業執照、組織代碼、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影本蓋章, 全套章。
2、分公司全套資料原件及影本、公章。
3、分公司負責人本人到場。
三、國地稅登記, 一般納稅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