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中隊執勤人員在甸子街執勤過程中, 發現一輛白色輕型貨車有超載嫌疑, 中隊執勤人員立即上前, 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過中隊執勤人員的核實, 該輛車的核載量為497kg, 而實際載貨兩噸左右, 並導致右胎爆胎。 中隊執勤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教育, 隨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例, 對其進行處罰。 當事人表示認可, 並表示以後一定不會超載, 這樣做確實太危險了。
貨車超載從而慣性加大, 制動距離加長, 危險性增大。 如果嚴重超載, 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