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條樓市政策都突然得沒有一點點防備, 比如突如其來的限購。
政策突然變更, 會導致某些合同條款無法履行。
比如首付比例忽然從20%升到30%, 錢不夠給不上了, 這就造成了違約。
在合同執行中, 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產生的違約是會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責任的。
那這種我們無力抗拒的政策突變, 算不算不可抗力呢?
首先明確, 什麼是不可抗力。
敲黑板!
不可抗力是指, 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主要分為自然災害、社會異常事件、政府行為三種情況。
自然災害就比如颱風、地震、洪水這種, 社會異常事件指的是罷工、騷亂等。
最後要說這個政府行為, 你是不是以為出臺新政屬於政府行為?NONONO, 圖樣圖奶義務, 政府行為指的是徵收、徵用和發動戰爭。
是不是比幾則政策大型多了?
所以, 樓市政策不屬於不可抗力。
但是在實際訴訟中,
當然, 人性化的判決必然也是建立在法律基礎上的, 最後給大家普普法。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 並結合案件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