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國家信訪局: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群眾正常信訪行為

國家信訪局: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群眾正常信訪行為

國家信訪局 2016-11-17 16:28

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近日, 四川省岳池縣楊天直在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場所附近, 被張某等犯罪嫌疑人哄騙並強制送回死亡事件引發社會輿論關注。 記者17日獲悉, 國家信訪局對此高度重視, 已責成四川省信訪局迅速查明情況並督促有關地方和部門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國家信訪局表示, 這是一起嚴重刑事犯罪案件, 同時也暴露出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法治觀念淡漠、信訪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嚴重違反信訪工作紀律等問題,

必須深刻汲取教訓, 採取有力措施, 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群眾通過信訪管道反映問題, 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擾和阻礙群眾正常信訪行為, 一旦發現, 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國家信訪局已就此事向全國信訪系統發出通報, 要求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和《信訪條例》規定, 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 嚴格信訪工作紀律, 依法、規範、有序開展信訪工作。 對發現的利用信訪牟利、限制信訪人人身自由等情況, 要堅決抵制、及時報警,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依法打擊。 對群眾反映的合理合法訴求, 要及時就地解決到位, 不得推諉拖延、敷衍塞責。 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問題久拖不決、矛盾激化,

甚至引發極端惡性事件的, 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