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的社會十分的開放, 也不斷的在提倡男女平等, 但是在很多家庭中, 對於生男孩還是生女孩來說都是有差別對待的,
我的前夫家裡是開公司的, 在當地來說也算是很有錢的一個家庭了, 在我嫁給他之前, 他曾經提到過家中希望我生一個男孩以後可以傳宗接代, 但是他自己並沒有過於強烈的想法, 我也沒有當回事, 但是在我生孩子以後, 讓我氣憤的一幕發生了, 因為我生的是一個女孩, 在我生產之後的第二天, 來看我的老公不但帶著家裡所有的人過來, 還順便帶來了一份離婚協議書。
對於這種家庭我並沒有多說什麼,
默默的接受了離婚協議和離婚的賠償,
雖然離婚後是我一個人帶孩子,
但是他家裡的離婚賠償也讓我安穩的度過那個階段,
並且開了自己的公司。
五年之後, 我和現在的丈夫結婚並且再次生下了一個女孩, 我們的生活非常的幸福, 雖然我現在的老公和前夫也是類似的家庭, 但是他們完全沒有重男輕女的思想, 不但待我的女兒和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 在我再一次生下女兒後, 全家人也是其樂融融。
相對於我現在的幸福生活, 我的前夫就不是那麼的走運了, 我聽說他在和我離婚不久後又娶了一個家中介紹的女子, 女子也很順利的產下了一個男孩, 不過不幸的是, 這個男孩在經過親子鑒定之後, 發現不是他的孩子。 雖然我現在過得幸福, 過去也已經成為過去, 但是我心裡還是忍不住冷笑一聲:一家人都嫌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