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14時30分, 天星橋派出所響起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魏女士奔進民警值班室, 看見走丟4個多小時的女兒樂樂(化名)在長椅上睡得正香, 懸著的心終於落了下來。
9月26日10時15分, 值班民警周警官接到市民報警稱, 在沙坪壩區第三人民醫院附近撿到一個迷路的小女孩。 周警官迅速趕到醫院見到了迷路的小女孩, 孩子有3、4歲, 自稱樂樂, 民警詢問樂樂及周圍群眾, 沒得到孩子父母的資訊, 就將孩子帶回了派出所, 並給孩子買來礦泉水和麵包, 一到派出所, 樂樂說自己很累, 坐在長椅上一會兒就睡著了, 周警官拿來被褥和枕頭給樂樂蓋上。
由於沒有接到有走失兒童的報警, 不知道把孩子往哪裡送, 只能等待家長報警。 一直等到下午14時18分, 才接到一起走失兒童報警, 民警電話聯繫報警人魏女士, 走失兒童外貌特徵和樂樂很像, 核實後, 民警通知魏女士來派出所認領孩子, 於是出現了開始的那一幕。 直至樂樂走失4個多小時, 家長才想起報警。 原來樂樂和爺爺一起去買菜, 中途貪玩兒, 一個人跑到第三人民醫院附近玩耍。 家人在附近找了許久, 沒找到才想起報警。
民警提示:家長發現孩子走失, 要第一時間報警, 警方接到市民撿到小孩的警情, 也可以立即對比確認。 正直國慶中秋雙節期間, 家長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以防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