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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37次會高票通過《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

2017年9月29日,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37次會議通過了《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 據瞭解, 條例將於2017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公佈和實施, 是我省全民閱讀事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彰顯著“書香吉林”建設取得了新的可喜進展, 標誌著吉林省全民閱讀工作已進入依法促進階段。

2015年初, 在省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教科文衛委的提議下, 吉林省人大將全民閱讀立法納入工作議程, 當年4月, 全民閱讀立法議案交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承辦。 2016年3月, 經10餘次修改之後,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提交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

省政府法制辦邀請立法諮詢委員對草案進行了論證, 組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立法起草工作人員赴吉林市、延邊州調研, 2016年11月, 省政府1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 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立法過程中,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法工委多次召集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與推廣閱讀有關人員座談, 並會同省法制辦、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有關人員赴湖北、深圳和梅河口市開展立法調研, 學習先進經驗, 廣泛聽取意見。 省人大還兩次公開徵求意見, 多次集中進行修改。

《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這部法規的制定, 從起草到通過歷時兩年半時間, 前後修改了40餘稿。

據瞭解, 《吉林省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是一部保障性的促進全民閱讀法規,

它明確了全民閱讀的主旨與目的, 明確了全民閱讀工作原則與各級政府及部門的職責, 對閱讀開展、閱讀保障、法律責任等方面系統、全面地進行了規範, 其操作性強, 符合我省全民閱讀實際需要。 省人大近期將予以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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