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在一個三線城市生活, 我倆都是公務員, 在一個小城市來說, 也算體面穩定了。
男友有個弟弟, 因為沒考上大學, 出來混社會早,
男友弟弟結婚時我和男友已經在談戀愛了,
男友弟弟婚後一年, 我和男友也談婚論嫁了。 我們那小城市的彩禮標準是10萬—30萬, 我爸媽本想也收20萬好了, 而且他們明確表示收的這個彩禮錢, 他們一分不要, 就是走個過場, 結婚了就全給我和男友。 可婆婆卻說手裡沒錢, 只能給1萬。
我覺得委屈, 男友卻說之前他弟弟結婚錢都花完了, 現在弟媳準備要孩子了, 還得攢點錢給孩子準備。
我聽了真心委屈啊, 這待遇也差太多了, 而且男友弟弟弟媳開個小超市, 賺的比我和男友還多, 婆婆還這麼偏心弟弟弟媳一家, 是不是婆婆不喜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