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理性的生物, 他們會權衡利弊, 有自己的一個原則底線, 有些人即便是動了感情也不會走到婚姻。
在男人的眼裡, 既能夠相愛又能夠結婚也不是一個頻道裡要考慮的事情。
更別說已經分了手的女人, 尤其是被他自己甩了的。
他不愛你, 你卻熱情似火。
已經分手, 你還要熱情似火的糾纏, 一次、兩次、三次......剛開始他也覺得你就是個癡情的女孩子, 能不傷害就不傷害, 後來他覺得你噁心, 除了糾纏他就再也做不出任何一件事。
愛情的本質是殘忍的, 所以父母總是勸誡我們找一個愛自己的, 只有這樣才能將傷害減到最低。
分手了, 你那沉甸甸的愛情, 除了“別人眼裡的犯賤”在沒有任何分量, 甚至你所費盡心機取悅的男人, 也覺得你是個神經病。 神經病都是好一些的說法, 還有人拿著你取悅他的細節去炫耀。
你永遠不知道你做的事情, 他會用什麼樣的口吻和別人說起。
可能不是親眼看見, 親耳聽見, 你就無法相信男人們喝了點酒之後是如何評價你的。
“哦, 就是那個神經病啊”
“那女的就是有病”
“她絕對缺男人”
“她玩起來不舒服”
你以為是你的信仰, 你的愛情, 但再對方的心裡, 你的節操早就碎了一地,
送上門的人, 他不會不收, 但和你在一起嘛, 那就算了。
愛的要死要活, 你還沾沾自喜?
你的癡情, 不過是自己蓋出來的海市蜃樓, 經不起現實的摧殘。
分手後, 用這些飛蛾撲火的態度去挽回,
女人愛的太深, 被分手後就像入了魔障, 可你要挽回的人看不起你這樣!
他會覺得你這個人太恐怖, 人家只是想談個戀愛, 可逆搞得像世界大戰, 非死即傷, 他不敢進入你的戰場, 你只能在戰火停息的時候進場撿取裝備。
或許他想過他要和你這一起, 但最後無疾而終都是被你嚇的, 男人談戀愛就是圖個舒心, 圖個舒爽, 人家的需求很簡單, 不需要化妝品不需要包包, 只需要享受, 舒服。
而那些在戀愛開始前的追求, 即使為了一勞永逸, 所以在到手後才會有那麼多的人態度大轉變。
只不過有些人愛你, 所以堅持, 有些人只是單純地試試所以兩個人打打鬧鬧, 一起前進, 而你是第三種。 求著男人留下, 將自己處於最為被動的位置, 你除了等待, 還是等待。
當然聰明的女人知道離開冷靜順帶進修。
而你如果就這樣沉浸著, 遲早會瘋。
男人看不看得起是一回事, 你能不能駕馭自己人生才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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