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東升, 是家裡的老末, 上面還有3個哥哥。
給大哥娶媳婦, 蓋了房子。
二哥娶媳婦, 分了半個屋子。
三哥娶媳婦, 給了2萬塊錢。
到我結婚, 家裡什麼都沒了, 給了2萬的外債。 在當今彩禮動不動就10萬20萬的現在, 我自知無力娶媳婦, 就找了一個人家入贅了。
結婚前一晚我自己一個人喝了一瓶二鍋頭, 感慨命運的不公, 感慨社會的不公。 想去問問母親為什麼到我這什麼都沒有了, 但是看到母親50歲的年齡看起來像70歲一樣, 我什麼都沒有說, 打起精神入贅去了。
入贅後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 車子不是自己的, 自然要夾起尾巴做人, 事事謹小慎微。
吃飯不等她媽吃完不敢上桌子, 因為只要我上桌子, 必然會吩咐我幹這個幹那個。 後來從老婆那裡側面才知道, 她媽覺得我沒資格坐在桌子上和他們一起吃飯, 我索性就不和他們一起吃。
家裡面的家務我全包了,
我以為我無限的忍讓和付出能夠讓他們感受到我的誠意,
能感動老婆,
感動老丈人、岳母。
但是他們的態度對我一直都沒有改變。
我想或許還是時間不夠吧。
終於我們迎來了孩子的出生, 他們根本就沒有問過我的意見, 直接讓孩子跟了他們家的姓。
這讓我忍不了了, 以後別人介紹我孩子的時候怎麼介紹, 居然和我不是一個姓, 會不會以為我不是親爹。
以後孩子問我為什麼自己不是和父親一個姓的時候我該怎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