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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妻子半個月花一萬多,我實在是養不起了

我和現在的老婆是後到一起的, 我們倆都是二婚。 我和前妻有個女兒, 但是前妻走的時候把女兒帶走了 。 我之前的婚姻是因為前期的出軌而破裂的, 前妻嫌我掙得少。 所以離婚之後我就去學習, 去進修。 回 來之後也被調到了高層, 現在掙得是之前的兩倍。 我現在一個月能掙一萬六左右, 當我拿到錢的時候我 就在想如果我早點掙這麼多是不是前妻就不會離開我?

我現在的妻子也是二婚, 她帶著一個八歲大的女孩。 結婚之後老婆說她不想上班, 想在家帶孩子。 我覺 得也行, 我這不是什麼大城市, 我掙得工資足夠養活他們。

因為我經常出差, 一個月在家的事就還不到半個月。 雖說半路夫妻都是隔著肚皮, 但是我是真的奔著好好過日子去的。 不過我害怕之前前妻的事在發生, 在登記之前我先把財產做了公正。 小心駛得萬年船嘛。

我每個月給老婆一萬, 是給她還有孩子的生活費。 在我們這種小城市, 一家人的生活費一個月也就三四千左右就夠了。 老婆不會做飯, 每頓飯都得叫外賣, 但是再怎麼吃一萬也足夠了。 而且我每次回家是看他們吃的也就一般, 這真是不知道老婆大錢都花在了哪裡。

這個月剛過了一半, 我還在外地出差, 老婆就打電話來說錢花完了, 我就問她都幹什麼了這麼快就花沒了, 她說她也不知道花哪了, 花著花著就沒了。 我也不能說什麼, 就說再給她打兩千塊錢, 老婆還嘟嘟囔囔的說不夠, 我也沒管, 就說有事就掛了。

這下我終於明白了合著她們娘倆這是找個長期飯票呢, 半路夫妻真是藏心眼, 一個大人一個小孩半個月能花一萬?我是真的不信, 我也不計較她是花了, 還是藏起來了。 反正等我回家我會讓他們從我的家裡出去, 我是養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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