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免費英語學習群”, 群裡的老師卻不講英語只發廣告;
根據“新手媽媽群”裡的推薦找到所謂“靠譜”代購, 到手卻發現全是假貨……
10月8日,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發佈的《互聯網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和《互聯網使用者公眾帳號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 新規能否抑制行銷詐騙、侵權盜版等問題?面對網路社群中層出不窮的套路和騙局, 我們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免費學習實為行銷套路
近日, 馬女士在微信朋友圈裡看到不少好友分享:“喜歡紅樓的朋友趕緊進群, 讓我們跟隨林青霞的唯一偶像蔣勳老師, 在閱讀《紅樓夢》的日夜裡慢慢修行。 原價198元的課程, 加群免費聽, 僅限前60名。 ”馬女士掃碼進群, 被要求分享推廣資訊和入群二維碼到朋友圈並截圖為證, 經群主審核後獲得學習資格。
報名成功後馬女士期待的蔣勳老師並沒有出現, 群裡只有群主發佈的通知,
據媒體報導, 自2016年底, 蔣勳將音訊等所有節目都授權給了蜻蜓FM平臺, 其中《蔣勳細說紅樓夢》專輯共160期節目, 付費199元方可收聽。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表示, 在公眾號裡提供盜版音訊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 行為人應承擔侵權責任。
群主之後的做法更讓馬女士感覺被忽悠。 “群主每天在群裡推薦我們加入各種學習群, 比如跟著北美外教學自然拼讀、跟專業老師免費學瑜伽、跟國家一級播音員學普通話等;還經常分享一些低俗言情小說的試讀連結。 ”
按照馬女士提供的資訊, 記者加入了群主推薦的學習群,
新規對騙局有一定抑制作用
除了用免費課程吸粉、再通過操縱多個公眾號和微信群實現低成本引流的“忽悠式行銷”之外, 更有不少騙子直接隱藏在學習交流群裡行騙, 比如混入育兒群, 名為“育兒達人”實際代購的物品都是假貨, 或假裝轉讓孩子閒置物品, 在收到群友轉帳之後就“失蹤”。
對於互聯網群組和公眾帳號裡不斷出現的各種騙局, 尹富強認為, 兩項規定實施後影響較大的是服務提供者(平臺方), 進一步明確了服務提供者的職責並進行了具體細化。
尹富強表示, 若平臺方能通過技術手段甄別使用者提供的身份資訊的真偽,
也要防止侵犯他人權益, 避免在不經意間成為“引誘”自己朋友圈好友的“幫兇”;凡是涉及他人權益的內容, 在無證據的前提下要謹慎傳播, 防止侵權或成為傳謠人甚至間接(過失)欺詐他人。
文章來源 新京報 記者 馮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