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譚凱是大學同學, 說不上誰先主動, 漸漸地我們就開始約會看電影,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瞭解, 我們確定了戀愛關係。
我們兩個都屬於努力上進的學生,
如果不是那一次假期旅行, 或許我們不會同居, 更不會因此而讓我兩次流產, 記得那樣的痛苦讓我淚流滿面, 譚凱也內疚不已。
直到研究生畢業, 我們在雙方父母的祝福下舉行了婚禮, 剛開始幸福甜蜜, 其樂融融, 隨著時間推移, 結婚兩年以後, 我依舊沒有懷孕, 這時候我們才有些著急, 當醫生告訴我因為以前流產沒有注意, 所以我懷孕的可能極小時, 我們都陷入了沉思。
多方吃藥依舊沒有成效, 公婆開始給老公施壓, 最後, 譚凱竟然跪下求我離婚, 他說不能因為沒有孩子讓他的父母傷心, 可是, 他看不到我的傷心和無助。
我沒有哭也沒有鬧, 給了譚凱自由, 雖然心裡那麼委屈, 可是我什麼也不想解釋和埋怨。
離婚一年後, 我依舊一個人生活, 聽說譚凱再婚後有了女兒, 和譚凱不期而遇時, 我們相視無言。
我轉身就走, 沒有想到譚凱會拉住我, 他說他無法忘記我,
我笑了, 質問他用什麼身份照顧我?他竟然說他一定對我比對他的妻子好, 他說如果不是因為有孩子, 他一定會來到我身邊。
聽到他如此可笑的想法, 我抬起手給了他一巴掌, 不知道為什麼, 我突然一下子釋然了, 感覺為了這樣一個不負責的男人傷心, 太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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