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壞處多
同居固然讓人不可接受, 我作為一個年輕卻還相信愛的女人也確認沒有接受, 但我覺得不是因為性或者單純的責任。 它更體現了同居只差婚姻的一張契約, 分手後的同居者何嘗不是經歷一場離婚呢, 有些人只是把一張紙看的輕重。 看的輕, 因為同居在一起只為了大家開心, 看的重, 結婚總之還是同居的責任重些, 最起碼它不會波及到家庭其他成員, 自欺欺人吧。 如果真愛, 那為什麼結婚, 開結婚證明麻煩嘛, 還是擔心哪天自己會有更好的選擇, 是越來越多的人不相信天長地久或是對自己沒信心能爭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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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為好
同居固然可以增進感情, 瞭解對方, 可是現在的人沒有幾個是為了瞭解對方的心而同居, 更多的是為了瞭解對方的性才同居。 若果為了性而同居, 這有何意義?男人倒是沒什麼, 是不是處男無從考證, 而女人不一樣, 要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已經和別人上過床的女人結婚, 有幾個男人願意?而這時吃虧的是女人, 沒人要, 要是為了瞭解對方的心, 為在生活上更好的幫助對方, 那這樣的話, 同居又有何不可?問題是能有幾個人能真正做到這樣?所以我反對同居!
愛人還是愛性
愛人還是愛性如果你是愛她這個人, 那你就慎重考慮是否要同居, 因為那樣很有可能會傷害她。 而如果你只是個性愛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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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為了報復
我和男友分手在即, 他坦然當初和我同居是為了報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