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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一旦開始永無終止,血色噩夢中我們該如何自救?

家暴受害者, 沉默的群體。

他們自以為甜蜜的愛情中, 漸漸顯露出危險, 一場名為家庭暴力的“血色噩夢”就此爆發。

傷害, 是身體上的淤青, 也是刺破愛情的荊棘!

一、 今天, 你被暴力了嗎?

家庭是我們避風的港灣、是溫暖的搖籃, 是心靈的歸宿, 然而暴力卻在破壞著家庭的幸福和諧, 影響著我們的身心健康, 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矛盾和傷害。

全國婦聯在2011年10月21日的一項調查顯示, 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謾駡、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受到身體暴力的女性占 5.5%, 農村和城鎮分別是 7.8%和 3.1%。

這些家暴受害者, 最開始認為自己或許只是那個不幸的人, 又誤入了一段不幸的婚姻。

小事爭吵最後演變成一場名為家庭暴力的“戰爭”。

“為什麼不離開這段婚姻?”

這恐怕是最令他們感到悲傷和痛苦的問題。 離開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困難和風險,

不離開是他們的現實選擇。 他們最後無奈選擇沉默, 而這個社會對於家庭暴力的迷思, 會讓他們更加沉默。

傳統文化觀念中, 丈夫打妻子被看成是理所當然的事, 但在今天的社會來看, 丈夫打妻子就不是簡單的“家務事”, 而是侵害人權的違法行為了。 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暴力對女性的健康通常會造成:性傳播疾病、意外懷孕和流產、受傷、殘疾等後果, 精神上會抑鬱焦慮恐懼、引發性功能障礙、飲食失調, 最嚴重的後果會導致自殺, 以及殺死丈夫。 在女性暴力重犯中, 因為家庭暴力而殺死丈夫的比例很高。

一旦發生第一次家庭暴力, 就很難停止, 如果沒有相應的干預, 會越來越頻繁,

越來越嚴重。 消除暴力, 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需要我們每個人的積極參與。

二、 家庭暴力有哪些類型?

家庭暴力有明顯的性別特點, 90%的受害人都是女性。

家庭暴力有四種主要的表現形式:

1、身體暴力:對身體的各個部位施加的攻擊行為, 比如推搡、拳打腳踢、咬人、擰拽、打耳光、揪頭髮、或者使用器物傷害對方的身體,

比如用刀紮、皮帶抽打或煙頭燙;

2、性暴力:在對方表示不同意的時候, 用暴力手段威脅對方發生性關係, 或殘害對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為;

3、精神暴力:通過辱駡、貶低、恐嚇、誹謗等方式, 直接影響對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絕溝通、不允許對方和外界接觸、不給治病、不肯離婚等手段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 強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4、經濟控制:通過對家庭中的金錢財物、時間、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 限制對方的行動和意志的自由, 造成對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賴, 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

發生家庭暴力時, 通常是多種形式共同存在, 對女性的身心傷害極大。

三、 怎樣的家庭更易出現暴力?

也許你會認為, 家庭暴力只發生在農村家庭、或者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人身上。 實際上家庭暴力普遍地存在於各個地區、不同的文化水準和職業人群當中。 具有什麼樣特徵的家庭更容易出現家庭暴力行為呢?

1、家庭中具有暴力傳統的,暴力會潛移默化給下一代,當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的時候,用暴力去解決;

2、家庭氣氛緊張,家庭成員缺乏尊重和理解,容易發生矛盾,觸發暴力行為;

3、家庭存在經濟困難或糾紛的時候,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這個時候容易產生暴力衝突;

4、子女教育問題也是產生暴力的因素之一,父母雙方意見不和、爭吵指責、互相推諉、體罰孩子,經常會導致暴力的發生;

5、家庭生命週期中的特殊的變化,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導火索。比如妻子在懷孕期間,容易遭受暴力;下崗裁員、投資失敗、親人去世這些生活的意外打擊都有可能讓家庭產生暴力行為。

6、另外,有酗酒歷史的人,或是有性功能障礙、慢性疾病的人,也會通過暴力來掩飾自己的問題。

發生家庭暴力最為根本的原因,是社會中存在的對女性的歧視和偏見,男性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和地位會向女性施加暴力,達成控制對方的目的。

四、 哪些人具有暴力傾向?

有暴力傾向的人,不一定就會發生暴力行為,只是發生暴力的可能性會比普通人高一些, 這些人包括:

1、低智力的人。這類人由於智力發育水準低,只能從事簡單的工作,對環境的變化反應比較慢,動作的協調性差,容易自卑和發脾氣;

2、易激惹的人。這類人性格暴躁,耐性比較差,控制欲強,不管你有沒有惹他,錯的都是你,會週期性爆發不良的情緒;

3、個性偏執的人。這類人多數自我中心,敏感多疑,總懷疑別人不懷好意,也不領別人的情,揪住一件事就沒完沒了;

4、病態人格的人。容易誇大事實,缺乏安全感,隨意撒謊,喜歡幻想,體會不了別人的感受,情緒爆發起來六親不認;

5、酗酒和吸毒的人。酗酒和吸毒容易導致人格上的倒退,變得難以控制自己的言行,一有需要就馬上要實現,沒有辦法等待,經常靠恐嚇、打罵家人,來維持自己的自尊心。

這些人的思維通常缺乏邏輯,存在非理性的成分,用正常的管道進行溝通會比較困難,和他們保持安全的距離就顯得很重要了。

五、 家庭暴力的週期表現

家庭暴力是一點一點升級的,暴力行為的升級分為四個階段,呈週期性迴圈,包括憤怒的積蓄期、暴力發生期、道歉和原諒期、“蜜月”期。

在憤怒積蓄期,丈夫和妻子之間出現矛盾,關係緊張,互相爭吵,憤怒情緒不斷在積累,這個階段持續的時間可能是幾分鐘,也可能會是幾個月。

暴力的發生,通常是由某件小事引發,丈夫失去了自我控制,使用暴力傷害了妻子的身心,宣洩之前積壓的憤怒情緒,妻子在暴力發生這個階段,是沒辦法阻止丈夫拳腳相加的。

暴力之後,丈夫會因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為自己的暴力尋找正當理由,向妻子道歉,口頭保證不再打妻子,妻子也開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做錯了,兩個人和好如初。

在蜜月期,夫妻和好,儘量相處平和,但由於沒有改變以前的溝通方式,矛盾和誤會重新慢慢積累,憤怒的情緒也逐漸加強,兩個人又因為某件小事,開始發生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不斷迴圈會摧毀妻子的自信心,無法判斷丈夫說的話的真假,家庭面臨著破裂的可能,妻子也會為停止丈夫的暴力而做出傷害自己或違法的事。

六、 如何打破暴力的迴圈?

暴力的發展有螺旋式重複的特點,面對家庭暴力的關鍵在於阻止暴力的發展,特別是要引起對第一次的暴力的重視。對丈夫說來,第一次動手打人,內心往往是矛盾不安的,需要時間來消化,以及冷靜思考自己的暴力會對兩個人的關係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如果這個時候,妻子為了少挨打,迅速認錯,丈夫就會形成妻子本來就是該打的錯誤認識。

對於妻子來說,在第一次遭受丈夫暴力對待的時候,態度一定要鮮明,明確告訴丈夫:“我絕對不允許你打我”,而不是急於緩和關係,在自己身上找錯,一定要讓丈夫在動手打人的事上反思,汲取教訓,讓丈夫感覺到妻子是不可侵犯的。夫妻還可以共同商量阻止暴力的方法,比如,在互相爭吵中,情緒難以控制的時候,一定要告訴對方,讓對方離開,或者自己轉身出去,讓自己深呼吸、快步走、撥打公益熱線電話傾訴等等,這些都是讓暴力情緒降溫的有效的方法。

七、 發生家庭暴力應如何自救?

第一點:妻子在下列情況下避免和丈夫起衝突

1、丈夫酗酒之後,或者工作不順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不要和丈夫爭論,這個 時候爭論會點燃丈夫的怒火,容易引火焚身;

2、在丈夫的秘密被揭穿的時候、丈夫與其他人競爭失敗、計畫落空的時候,不要質問丈夫,質問會讓丈夫惱羞成怒,不利於情緒控制;

3、不要貶低丈夫的出身、不要嘲笑他的性能力、不要評價他的父母和好友,不要譏諷他的人品,丈夫的內心總會有一些禁忌的事,這些禁忌通常帶著丈夫的難言之隱和不痛快,有時牽一發動全身,丈夫為了維護自尊有可能會大打出手;

4、當丈夫情緒長期不能發洩的時候、家裡的重要親人去世或生病、家庭經濟緊張的時候,不要輕易說刺激他的話,就算是無心的,丈夫也有可能會認為你在故意找碴;

5、不要抓住丈夫曾經的犯過錯誤反復指責,在丈夫要求溝通和解釋的時候,不要賭氣拒絕回答,不對丈夫的行蹤監控和審問,避免引起丈夫的逆反心理。

這些因素在夫妻日常的生活中經常破壞婚姻的和諧,通常是引起暴力的導火索,一定要引起重視並有預見性。

第二點:在家庭暴力週期中應做的安全保護措施

生活在充滿暴力的家庭中,危險非常大,女性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安全呢?

1、關心和愛護自己,盡可能抓緊時間讓自己休息,放鬆神經,保持身體所需要的營養與健康;

2、注意安全,收拾好隨身攜帶的重要物品,如果出現緊急情況,要迅速脫離目前的環境;重要的物品包括:身份證、戶口本、駕照、親人和重要連絡人的聯繫方式、房產證、醫療記錄、保險資訊和單據、派出所與婦聯的聯繫電話、備用鑰匙、現金與銀行卡等等;

3、把家中容易被當成武器使用的器物藏起來或處理掉;

4、事先要物色好可以暫時居住的地方,不要讓施暴者輕易找到;

5、將自己的處境告訴可以信賴的親人、朋友、領導與同事,可以商定一個求助的暗號,當發生暴力的時候,能夠快速通知他們來幫助自己;

6、和孩子約定暗號,教會孩子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看到暗號不要靠近,打電話向外界求助;

提前做好家庭暴力的防範準備,盡可能將傷害程度減小到最低。

第三點:發生了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具有反復持續、週期迴圈的規律,當暴力成為男性的一種習慣,對女性造成的傷害會相當大。一旦暴力發生,女性要讓自己儘量做到:

1、保持冷靜,不要直接頂撞和刺激施暴者,避免受到更進一步的報復;

2、注意保護自己的頭、頸、胸、腹等身體的重要部位;

3、向親戚、鄰居、朋友、路人求助;

4、躲到安全的地方儘快撥打 110 報警;

5、製造聲響和大聲呼救;

6、保留暴力現場原貌;

7、24 小時內到醫院去驗傷和治療、並保留證據;

8、撥打家庭暴力專線電話;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婦聯求助;

9、對自己受傷情況進行司法鑒定,要求相關部門為自己提供人身保護以避免遭受施暴者的繼續傷害。

即使是脫離了暴力關係,仍需要警惕施暴者有可能的報復行動,要和親人朋友保持緊密的聯繫,或者更換住址,必要的時候尋找公安員警的幫助。

第四點:分居或離婚後如何做好自我保護?

有時分居或者離婚,不意味著家庭暴力就此停止了,有的施暴者會變本加厲地騷擾受害者,這個時候,要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更換門鎖和窗戶插銷;

2、告訴保姆或老師,哪一些人才有權把孩子接走;

3、教會孩子在施暴者綁架他們的時候打求助電話;

4、經常變換上、下班的路線;

5、不接騷擾電話、更換電話號碼,告訴家人朋友如果施暴者打電話來要遮罩資訊,拒絕騷擾;

6、儘量和親人朋友呆在一起,如果發生緊急狀況,要讓親人朋友幫助報警;

7、產生情緒問題,和心理諮詢師保持諮詢與溝通;

8、要知道離家最近的派出所和醫院的地點;

9、不把自己的個人資訊向陌生人透露;

10、把自己的遭遇告訴單位,有需要的時候向領導以及同事求助;

11、 遇到跟蹤與威脅,及時打 110 報警。

即使是離開,受害者的生活也不是充滿陽光的,除了提高警惕,還要讓自己擁有積極的心態,多與婦聯、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保持聯繫,爭取外界的支持,渡過難關。

1、家庭中具有暴力傳統的,暴力會潛移默化給下一代,當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的時候,用暴力去解決;

2、家庭氣氛緊張,家庭成員缺乏尊重和理解,容易發生矛盾,觸發暴力行為;

3、家庭存在經濟困難或糾紛的時候,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這個時候容易產生暴力衝突;

4、子女教育問題也是產生暴力的因素之一,父母雙方意見不和、爭吵指責、互相推諉、體罰孩子,經常會導致暴力的發生;

5、家庭生命週期中的特殊的變化,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導火索。比如妻子在懷孕期間,容易遭受暴力;下崗裁員、投資失敗、親人去世這些生活的意外打擊都有可能讓家庭產生暴力行為。

6、另外,有酗酒歷史的人,或是有性功能障礙、慢性疾病的人,也會通過暴力來掩飾自己的問題。

發生家庭暴力最為根本的原因,是社會中存在的對女性的歧視和偏見,男性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和地位會向女性施加暴力,達成控制對方的目的。

四、 哪些人具有暴力傾向?

有暴力傾向的人,不一定就會發生暴力行為,只是發生暴力的可能性會比普通人高一些, 這些人包括:

1、低智力的人。這類人由於智力發育水準低,只能從事簡單的工作,對環境的變化反應比較慢,動作的協調性差,容易自卑和發脾氣;

2、易激惹的人。這類人性格暴躁,耐性比較差,控制欲強,不管你有沒有惹他,錯的都是你,會週期性爆發不良的情緒;

3、個性偏執的人。這類人多數自我中心,敏感多疑,總懷疑別人不懷好意,也不領別人的情,揪住一件事就沒完沒了;

4、病態人格的人。容易誇大事實,缺乏安全感,隨意撒謊,喜歡幻想,體會不了別人的感受,情緒爆發起來六親不認;

5、酗酒和吸毒的人。酗酒和吸毒容易導致人格上的倒退,變得難以控制自己的言行,一有需要就馬上要實現,沒有辦法等待,經常靠恐嚇、打罵家人,來維持自己的自尊心。

這些人的思維通常缺乏邏輯,存在非理性的成分,用正常的管道進行溝通會比較困難,和他們保持安全的距離就顯得很重要了。

五、 家庭暴力的週期表現

家庭暴力是一點一點升級的,暴力行為的升級分為四個階段,呈週期性迴圈,包括憤怒的積蓄期、暴力發生期、道歉和原諒期、“蜜月”期。

在憤怒積蓄期,丈夫和妻子之間出現矛盾,關係緊張,互相爭吵,憤怒情緒不斷在積累,這個階段持續的時間可能是幾分鐘,也可能會是幾個月。

暴力的發生,通常是由某件小事引發,丈夫失去了自我控制,使用暴力傷害了妻子的身心,宣洩之前積壓的憤怒情緒,妻子在暴力發生這個階段,是沒辦法阻止丈夫拳腳相加的。

暴力之後,丈夫會因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為自己的暴力尋找正當理由,向妻子道歉,口頭保證不再打妻子,妻子也開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做錯了,兩個人和好如初。

在蜜月期,夫妻和好,儘量相處平和,但由於沒有改變以前的溝通方式,矛盾和誤會重新慢慢積累,憤怒的情緒也逐漸加強,兩個人又因為某件小事,開始發生暴力行為。

家庭暴力不斷迴圈會摧毀妻子的自信心,無法判斷丈夫說的話的真假,家庭面臨著破裂的可能,妻子也會為停止丈夫的暴力而做出傷害自己或違法的事。

六、 如何打破暴力的迴圈?

暴力的發展有螺旋式重複的特點,面對家庭暴力的關鍵在於阻止暴力的發展,特別是要引起對第一次的暴力的重視。對丈夫說來,第一次動手打人,內心往往是矛盾不安的,需要時間來消化,以及冷靜思考自己的暴力會對兩個人的關係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如果這個時候,妻子為了少挨打,迅速認錯,丈夫就會形成妻子本來就是該打的錯誤認識。

對於妻子來說,在第一次遭受丈夫暴力對待的時候,態度一定要鮮明,明確告訴丈夫:“我絕對不允許你打我”,而不是急於緩和關係,在自己身上找錯,一定要讓丈夫在動手打人的事上反思,汲取教訓,讓丈夫感覺到妻子是不可侵犯的。夫妻還可以共同商量阻止暴力的方法,比如,在互相爭吵中,情緒難以控制的時候,一定要告訴對方,讓對方離開,或者自己轉身出去,讓自己深呼吸、快步走、撥打公益熱線電話傾訴等等,這些都是讓暴力情緒降溫的有效的方法。

七、 發生家庭暴力應如何自救?

第一點:妻子在下列情況下避免和丈夫起衝突

1、丈夫酗酒之後,或者工作不順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不要和丈夫爭論,這個 時候爭論會點燃丈夫的怒火,容易引火焚身;

2、在丈夫的秘密被揭穿的時候、丈夫與其他人競爭失敗、計畫落空的時候,不要質問丈夫,質問會讓丈夫惱羞成怒,不利於情緒控制;

3、不要貶低丈夫的出身、不要嘲笑他的性能力、不要評價他的父母和好友,不要譏諷他的人品,丈夫的內心總會有一些禁忌的事,這些禁忌通常帶著丈夫的難言之隱和不痛快,有時牽一發動全身,丈夫為了維護自尊有可能會大打出手;

4、當丈夫情緒長期不能發洩的時候、家裡的重要親人去世或生病、家庭經濟緊張的時候,不要輕易說刺激他的話,就算是無心的,丈夫也有可能會認為你在故意找碴;

5、不要抓住丈夫曾經的犯過錯誤反復指責,在丈夫要求溝通和解釋的時候,不要賭氣拒絕回答,不對丈夫的行蹤監控和審問,避免引起丈夫的逆反心理。

這些因素在夫妻日常的生活中經常破壞婚姻的和諧,通常是引起暴力的導火索,一定要引起重視並有預見性。

第二點:在家庭暴力週期中應做的安全保護措施

生活在充滿暴力的家庭中,危險非常大,女性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保護自己的安全呢?

1、關心和愛護自己,盡可能抓緊時間讓自己休息,放鬆神經,保持身體所需要的營養與健康;

2、注意安全,收拾好隨身攜帶的重要物品,如果出現緊急情況,要迅速脫離目前的環境;重要的物品包括:身份證、戶口本、駕照、親人和重要連絡人的聯繫方式、房產證、醫療記錄、保險資訊和單據、派出所與婦聯的聯繫電話、備用鑰匙、現金與銀行卡等等;

3、把家中容易被當成武器使用的器物藏起來或處理掉;

4、事先要物色好可以暫時居住的地方,不要讓施暴者輕易找到;

5、將自己的處境告訴可以信賴的親人、朋友、領導與同事,可以商定一個求助的暗號,當發生暴力的時候,能夠快速通知他們來幫助自己;

6、和孩子約定暗號,教會孩子在遇到緊急情況時,看到暗號不要靠近,打電話向外界求助;

提前做好家庭暴力的防範準備,盡可能將傷害程度減小到最低。

第三點:發生了家庭暴力該怎麼辦?

家庭暴力具有反復持續、週期迴圈的規律,當暴力成為男性的一種習慣,對女性造成的傷害會相當大。一旦暴力發生,女性要讓自己儘量做到:

1、保持冷靜,不要直接頂撞和刺激施暴者,避免受到更進一步的報復;

2、注意保護自己的頭、頸、胸、腹等身體的重要部位;

3、向親戚、鄰居、朋友、路人求助;

4、躲到安全的地方儘快撥打 110 報警;

5、製造聲響和大聲呼救;

6、保留暴力現場原貌;

7、24 小時內到醫院去驗傷和治療、並保留證據;

8、撥打家庭暴力專線電話;向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婦聯求助;

9、對自己受傷情況進行司法鑒定,要求相關部門為自己提供人身保護以避免遭受施暴者的繼續傷害。

即使是脫離了暴力關係,仍需要警惕施暴者有可能的報復行動,要和親人朋友保持緊密的聯繫,或者更換住址,必要的時候尋找公安員警的幫助。

第四點:分居或離婚後如何做好自我保護?

有時分居或者離婚,不意味著家庭暴力就此停止了,有的施暴者會變本加厲地騷擾受害者,這個時候,要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更換門鎖和窗戶插銷;

2、告訴保姆或老師,哪一些人才有權把孩子接走;

3、教會孩子在施暴者綁架他們的時候打求助電話;

4、經常變換上、下班的路線;

5、不接騷擾電話、更換電話號碼,告訴家人朋友如果施暴者打電話來要遮罩資訊,拒絕騷擾;

6、儘量和親人朋友呆在一起,如果發生緊急狀況,要讓親人朋友幫助報警;

7、產生情緒問題,和心理諮詢師保持諮詢與溝通;

8、要知道離家最近的派出所和醫院的地點;

9、不把自己的個人資訊向陌生人透露;

10、把自己的遭遇告訴單位,有需要的時候向領導以及同事求助;

11、 遇到跟蹤與威脅,及時打 110 報警。

即使是離開,受害者的生活也不是充滿陽光的,除了提高警惕,還要讓自己擁有積極的心態,多與婦聯、派出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保持聯繫,爭取外界的支持,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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