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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情面辭退書上少寫了一句話,老闆賠了老員工8萬元

作為人口大省省會城市, 成都給人的印象是不缺人。 但這事不絕對, 職場中人員流動是常事, 作為企業的老闆, 新的勞動法執行後, 隨時隨地都可能受人才的困擾。 成都法言稿團隊提醒, 一不小心, 就可能被前一天還對你點頭稱是的員工告上法庭。
比如, 如果員工不合格, 或者公司調整業務方向必須要解聘員工的時候, 怎麼合法的解除勞動合同, 這就是企業老闆和HR要認真對待的事情了。 最新發生的一個案例是, 因為公司老闆心一軟, 在解聘通知書上少些了一句話, 被員工告上法庭, 公司賠了8萬元。

劉先生是成都一家酒店的員工, 工齡12年, 簽有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共同。 去年, 因為在酒店服務客戶的時候, 沒忍住跟客人爭執起來, 最後竟然在酒店外面報復客戶, 被公司知道後, 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

成都的酒店行業, 說大也大, 但圈子裡面畢竟要照顧老員工,

所以酒店總經理簽收的辭退通知書上, 寫的是:

經XX公司研究, 決定從2016年9月起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請儘快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然而三個月後, 酒店突然收到法院傳票, 劉先生把老東家告上法院, 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11萬元。 出乎酒店意外的是, 法院最後支援了劉先生的請求, 應按照劉先生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後經調解, 由酒店支付劉先生8萬元。

酒店的人事經理很委屈, 明明是劉先生違紀在先, 為了不影響他再就業, 公司才沒有寫明解雇的原因。 但法院認為:

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 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酒店需要舉證證明單方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合法性。

但酒店為了照顧老員工面子, 既沒有提前告知辭退原因, 也沒有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辭退, 該解除決定的作出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支付情況一覽表成都法言稿團隊提醒各位企業老闆, HR總監, 雖然成都基本不缺人, 但在一些勞動密集型行業, 這類訴訟還不少, 而且企業不小心就會覺得“冤枉”但又沒有辦法。

比如2017年歲末年初, 成都就階段性出現過用工荒, 有統計顯示, 春節前後1-2個月中用工缺口為68%, 其中餐飲業、家政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用工缺口最大。 而在IT、房地產等行業, “用工荒”則體現為, 獵頭春節前挖 人, 春節一過, 員工大量離職。

職場中人員流動是常事,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 有啥注意事項呢。 成都法言稿團隊找來一張圖, 一圖將各種解除賠償情況一一列清, 再也不擔心拿不到補償金了!

請看下麵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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