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
◉ 33、吵架
聽高秀蓮罵得難聽, 林薇臉微沉:&“你說八妹結婚前不想嫁人就逃婚,那我請問你,你懂什麼婚姻嗎?&”
高秀蓮翻了個白眼說:&“我怎麼就不懂婚姻了?辦了酒席領了證, 兩人湊到一起過日子,不就是婚姻嗎?&”
林薇卻沒搭理的白眼,繼續問:&“那你知不知道結婚證上有自愿結婚四個字?你還知不知道頒發結婚證得符合婚姻法關于結婚的相關規定?最后,你知道婚姻法關于結婚的相關規定有什麼嗎?&”
高秀蓮哪知道這些,結婚快十年, 就看過兩次結婚證。一次是領證的時候, 當時拿回家就鎖屜里了, 另一次就是前兩年辦隨軍, 也是用完就放起來了, 都沒仔細看過。
&“自愿結婚&”四個字還有點印象, 后面什麼婚姻法、什麼關于結婚的相關規定,是真不清楚。
因為不清楚,所以覺得林薇是在嘲諷沒文化, 臉一拉說:&“你跟我扯這些,我是不知道什麼規定, 但我知道做人要言而有信, 都跟人定親了又反悔就是不對!&”
&“你不知道,那我來告訴你!&”
&“首先,《婚姻法》第一條就宣布, 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卑、漠視子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權利平等, 保護婦和子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其次, 《婚姻法》規定, 男二十歲,十八歲,始得結婚。&”
&“陳八妹父母為定下的親事,是父母定下的,漠視子利益的包辦親事,本人非自主自愿。而且,陳八妹剛滿十七,如果按照既定時間結婚,那步婚姻時肯定不滿十八!&”
&“由此可見,這樁既違背了陳八妹個人的意愿,又違背了《婚姻法》關于結婚的相關規定的婚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既然這是錯誤的,那八妹為什麼要繼續這樁婚事?&”
在這件事上,陳八妹是純舊sh&ígG獨伽粹的害者,而父母,和那個所謂的對象一家子,一邊明知道對方死過老婆,還為了彩禮答應把兒嫁過去,一邊明知道自己兒子有問題,還想找好姑娘填火坑,都不把陳八妹當人看。
要說,陳八妹這婚逃得好,逃得妙,就該讓他們狗咬狗去!
雖然林薇嗓門沒高秀蓮大,但氣勢上一點都不輸人,主要是背的《婚姻法》容高秀蓮不懂,一時不知道怎麼還。
高秀蓮這人雖然蠻不講理,但對法律還是心存敬畏的,也怕自己說禿嚕,被林薇一頂帽子扣下來,吃不了兜著走。
只是就這麼落了下乘,高秀蓮不甘心,腦筋一轉說:&“就算不是自愿的,那爹媽總是自愿的吧?前腳為了錢不顧閨意愿定這麼樁親事,后腳又把閨送咱們島上來想悔婚,這不是耍人嘛!依我看,他們思想很有問題。&”
高秀蓮是想從陳八妹爹媽著手,引出上梁不正下梁歪,來證明前面的話沒說錯。最好還能攀扯林薇鄧湘云們,跟人狼狽為蛇鼠一窩!
結果話音剛落,就聽林薇&“啪啪&”鼓起掌來:&“高同志的話,我非常贊同,八妹父母不顧兒意愿給定親的行為,非常不可取!不顧法律,思想很有問題!只是我想啊,這話你跟我們說沒用,得跟當事人說,這樣他們在聆聽完你的教誨后才能改正不是?&”
高秀蓮被林薇這番話弄得云里霧里,反說:&“他們又不在島上&…&…&”
&“在不在島上又有什麼關系?八妹老家嶺南的,來回車費加上吃住,二十塊夠了吧?再不然打電話,費用更便宜,不管哪種方式,這費用我包了。&”
從原著中林薇學會了很多新詞匯,&“鍵盤俠&”三個字,覺得很適合高秀蓮。
雖然現在電腦沒有普及,但高秀蓮逮著害者高談闊論的行為,將這三個字的髓現得淋漓盡致。
另外,鍵盤俠通常欺怕,只會逮住好欺負的輸出觀點,真上茬子就慫了。
高秀蓮也一樣,前面說陳八妹的時候,一句連著一句。但等林薇說出錢讓去找陳八妹父母理論,就不敢吭聲了。
想到這里,林薇笑著說:&“不但費用我包了,如果你能讓陳八妹父母認識到錯誤,事結束后我還專門給你繡兩面紅旗,一面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真猛士也&’,一面寫&‘敢說敢想,敢想敢干,吾輩之楷模&’,高同志你看,你什麼時候有空,出發的時候我去送送你?&”
雖然林薇臉上帶著笑,還說要給高秀蓮繡紅旗,但高秀蓮又不傻,怎麼會聽不懂話里的嘲諷,臉僵地說:&“你拿話激我,說到底這都是他們的家事,我個外人摻和進去干什麼?&”
&“高同志你還知道自己是個外人啊?聽你先前罵八妹那些話,我還以為你跟那個家暴男是親戚呢!&”
林薇佯做驚訝,重重地&“嘖&”了聲。
&…&…
雖然林薇跟高秀蓮是上班期間吵得架,但當時趙家院子里有好幾個軍嫂在,因此這事傳得很快,那些有工作的基本一回來就聽說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