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7章

& 「你好,我是李曉楠,相信你應該知道我。」穿著一致香奈兒套裝,手拎小豬包的李曉楠,笑得落落大方,眼神卻犀利毒辣。

出手,臉上也擺出職業的微笑,「當然,李氏珠寶的繼承人,我家 darling 的『前』任未婚妻。」

我故意將「前」這個字咬得又重又狠。

徑直走了進來,坐在沙發上,翹起二郎,自己給自己倒了一杯綠茶,相當隨意。反倒顯得我像是一個客人。

& 「那就好,李律師,明白人說明白事,我就開門見山地說事了。」

我坦然坐下,等著說話。

的目正好落在了茶幾上的委托書上,「你不能手這件事,我不愿意解除委托書,出于一個律師的職業素養,相信你也不會代理『嘉圣』,但是我依然愿意付你律師費,不過,訴訟不是我的目的。」

我冷笑一聲,「真是下得一盤好棋,你究竟想干嘛?」

& 「怎麼也沒有你下得好,你知道阿朗愿意被『嘉圣』挖角的理由是什麼嗎?你為林煒圣的妻子,呵呵,真是好閨呢,哦不,更好的是這個孩子,珍珍,見到林煒圣就爸爸,也真是訓練有素呢。既然你這樣,那我就一個一個地擊垮你好了。」

阿朗愿意來「嘉圣」的原因竟然是我為林煒圣的妻子?我想,有必要問問阿朗和林煒圣了,他們究竟是什麼時候串通在一起的。真是一個深水助攻。

然而我依舊裝出喜怒不形于的樣子,問李曉楠,「你要怎麼擊垮我?」

并不急于回答我的問題,轉而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時間,「其實,今天來的不只我一個人,還有一位,你很悉的,也來了呢。」

一個小時之后,門鈴聲再度響起。

自作主張地去開了門,門外站著懷抱珍珍的林煒圣媽媽。那個幾年前將我從林煒圣邊趕走的人。

珍珍在的懷里睡,面部安詳,仿若沉靜的公主。

我撲過去,「你們對做了什麼?!」

& 「沒什麼,就是給吃了點藥。」李曉楠皮笑不笑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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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愿意提前放棄這段婚姻,我就不會起訴,相信你也看過那些資料,知道我們勝訴的機會很大。」李曉楠微笑道。

李曉楠說話時,我并沒有看,而是將目聚焦在電視機上,上面一直在播馬來西亞的搜救場面,極其混,過了十秒鐘,上面顯示了一行中文:黑匣子已找到,機上人員生還渺茫。「啪」& 的一聲,我關掉了電視機,走進了洗手間。

我故意將水龍頭開得很大聲,以此來掩蓋自己的哭泣。

叮鈴鈴。我的手機響了。

& 」喂,您好,請問是沈士嗎?想向您確認一下,這里有位林先生,他&…&…」

我抬起頭,看見鏡子里滿是淚痕的自己,角揚起了一抹會心的微笑。

十分鐘后,我戴上墨鏡,走出了洗手間,遮住了自己紅腫的雙眼,對李曉楠說,「李士,我認為你不一定會贏,抄襲在設計界司本就很難打贏。

& 「輕奢品牌 Michael Kors(一個包包品牌)曾被至指出其 Selma 抄襲 Valentino 的鉚釘包,Cynthia 抄襲 Dior 的 Diorissimo,另一個品牌 Coach 也有同樣的病,的案例我就不舉了,甚至 ZARA、HM 等快時尚品牌也一直被人詬病設計多模仿大牌。

從消費群上來說,『嘉圣』的定位是本土化的快時尚品牌,貴公司的定位則是民族輕奢,市場占比不同,而且兩者的設計風格一直類似,但價位卻是天壤之別,我并不覺得贏面大。」

我微笑著說完一大通,看著李曉楠上演變臉的戲法,由紅到白,非常有趣,然后我轉變了話鋒,給了一個滿意答案,「不過,我愿意放棄。」

& 「你真的愿意放棄?」嚇了一跳。

& 「是,我愿意,不過我有條件,三個條件:第一,我和林煒圣之前簽訂了《結婚協議》,請你們提前付完這一年的錢,以及你們愿意付的律師費,我就答應永遠不再回來;第二,你們要支付珍珍的教育費和醫療費;第三,『嘉圣』五年之不能任意解除與阿朗的勞合同,我相信,五年之,他能為你們創造堪比香奈兒的品牌價值。」

一直沒有說話的林煒圣母親開口問了我,「沒有其他條件嗎?」

我從的懷里抱過珍珍,「沒有,這條件于你們或許不值一提,于我卻已經相當厚。」

& 「那就這麼說定了。」李曉楠從包里掏出一張支票,大筆一揮,遞給我。

看著那一長串 0 的數字,我笑得肚子要痛。

林煒圣,你都死了,我卻開始學會了利用你。

我是多麼有心機的人啊。

尾聲

一周后。

飛機如約降落在吉隆坡機場。我推著行李箱,抱著珍珍,大包小包,有點吃力。

穿著花衩的林煒圣跑過來,滿臉殷勤地遞上一抹茶味的冰淇淋,又給我提行李箱,又將珍珍抱在懷里,笑得一臉諂,「老婆,你怎麼現在才過來啊?我都快要死了,我的錢都花完了&…&…」

& 「先簽了這個,我就給你吃。」我從碩大的公文包里掏出一份文件,和一個盼盼法式小面包,他要過來搶小面包,我卻偏不讓。

& 「這是什麼?」林煒圣一臉黑線。

& 「《結婚協議》。」我摘下墨鏡和口罩,遞給他一支筆,將《協議》翻到簽字頁,默默地看著他。

他開始翻看《協議》,卻越看越傷心。

& 「老婆,我們都結婚了,你怎麼能在《協議》里放這麼多霸王條款?說好的男平等呢?」林煒圣似乎還想跟我討價還價。

一周前,林煒圣到了機場才發現自己沒帶護照,完地錯過了那班出事的飛機。我向他匯報了家里的況后,他打算將錯就錯,給自己放一個長假,于是理完國事務的我,來和他一起私奔。

至于那份《結婚協議》,哦,我照抄了之前的那份。只不過,我和林煒圣的權利義務對調了,而且我每個月只需要支付他 1 元錢。我打算,等他表現良好的時候,再給他漲工資。

會過沒錢的滋味嗎?

會過。從小到大,貧窮于我,如影隨形。

如今,我終于可以理直氣壯、頤指氣使地對我老公「發號施令」。

&

已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