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東勝一司機酒駕後報警,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
點擊標題下「康巴什交警」可快速關注
2017年10月03日01時許,東勝交警執法辦案中心接警稱在東勝區某酒店附近有人涉嫌酒駕,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經與治安大隊民警瞭解得知,
2017年10月03日經對證人全某(酒店保安)詢問,全某稱當晚自己值夜班,史某某駕駛黑色中華牌小型轎車將車堵在了該酒店北門的巷道上,
2017年10月03日淩晨經對史某某訊問,史某某承認了其酒後駕車的行為,但史某某辯稱自己僅在停車場駕車行駛了幾十米,沒有上道路上行駛不構成醉駕,這時民警才明白過來,原來是史某某法律意識模糊,錯誤的認為停車場的醉酒後駕車不屬於法律規定的“道路”,認為自己在停車場酒駕沒事,就無所顧忌、肆無忌憚的報了警!2017年10月03日下午,經對史某某第二次訊問,
經民警偵查完畢後,真相水落石出(2017年10月02日23時40分許,史某某酒後駕駛自己停在該酒店停車場的中華牌轎車,將車開了幾十米後堵在通道路處,後與酒店保安發生衝突並受傷,後因協商未果報警)。
2017年10月03日,史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東勝區公安分局依法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於“道路”的解釋為: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編輯:喬元良
策劃:高斌、苗榮傑、楊晶
審核:武強
點擊下方“精彩閱讀”
康巴什交警
就在你身邊
編輯:喬元良
策劃:高斌、苗榮傑、楊晶
審核:武強
點擊下方“精彩閱讀”
康巴什交警
就在你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