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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月入上萬,卻給前夫當月嫂,我和她離婚後才知道真相後悔不已

我跟老婆都是二婚,老婆跟前夫有一個六歲的女兒,

由前夫撫養,我跟前妻有一兒一女,撫養權在我這裡,當初之所以我們會結合,一方面就是對彼此都有感覺,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老婆對我的孩子很好,雖然不是親生的,可是一點都不嫌棄,再這樣的前提下,我們結婚了。

老婆一個月可以掙一萬多塊錢,我的工資才是她的一半,老婆是個金牌月嫂,現在這家主顧又對她特別好,大概一個月可以掙一萬五,我每月的工資都用來還房貸了,

家裡大大小小的支出幾乎都是花老婆的錢,她很賢慧,從來不抱怨,自己的工作已經夠忙的了,可還是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

可是就在上個月,我才發現,老婆竟然在給她的前夫當月嫂,前夫的老婆懷孕了,就請她過去照顧,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

怪不得一個月能掙一萬五呢,這裡面肯定有貓膩,老婆解釋說,她和前夫一點感情都沒有了,之所以會這樣做,是因為前夫工作太忙,經常在外出差,交給別人照顧月子他不放心,而且這樣也可以去看看女兒呀,增進一下感情。可是她的這些理由在我聽來都是藉口,我要求她馬上辭職,她不聽,後來我們就離婚了。

離婚之後,老婆的前夫請我們一起吃飯,在飯桌上,他給了老婆五萬塊錢,說是感謝費,多虧了老婆,孩子才長得白白胖胖,後來他又跟我解釋道,老婆之所以當月嫂,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想跟女兒培養感情,然後在合適的時機把撫養權要過來,因為他現在的妻子和女兒關係不好,這樣也不利於女兒的成長,

我聽了之後,才知道錯怪老婆了。事後我想跟她重婚,可是老婆說,我根本就不信任她,我們還是好聚好散吧,她和女兒也會過得很好的,唉,都是我的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