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快遞實名制實行一年仍未落實 不出示身份證仍可寄件

7月7日,東花市北裡郵政所,一名顧客正在填寫郵寄單。

新京報記者彭子洋 攝

2016年6月1日,快遞實名製作為國家行業標準正式開始施行。如今一年過去了,實名制現在執行情況如何?近日,記者聯繫多家快遞公司瞭解到,儘管快遞行業從業者都知道有快遞實名制的相關規定,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快遞公司與市民均有“難處”,實名制很難完全實行。

“不勉強”寄件者出示身份證

近日,在走訪多家快遞公司網點以後,記者發現很多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對快遞實名制有一定瞭解,

但實際上並不能很好的實行,部分快遞人員在收取快遞時只需要填寫快遞單即可,不會進行身份驗證。而只有郵政EMS會要求寄件人出示身份證,否則便會拒絕攬件。

記者以寄件者的身份聯繫了申通、圓通、天天、百世等多名快遞員,對方均表示無需攜帶身份證,只要準備好快遞物品即可。

在龍潭北裡社區,記者聯繫了一名申通快遞員,

並告知郵寄快件。但快遞員聯繫記者後,並沒有要求記者進行實名驗證,隨後記者在快遞單寄件人的位置填寫了“略”作為姓名,快遞員也只是核對了收件人的地址以後便成功攬件。

該名快遞員告訴記者,自己也聽說過有關快遞實名制的規定,但是在平時攬件時,很多市民都擔心快遞實名制會洩露個人資訊,他們也不能勉強。

隨後,記者在雙井街道一處德邦快遞網點表示郵寄快件,

工作人員表示要求記者提供身份證,記者表示身份證忘記帶了,該工作人員並沒有拒絕攬件,只是檢查了快件內容,然後便讓記者填寫了快遞單。記者在快遞單寄件人位置填寫了“略略略”作為姓名,該工作人員也並沒有拒絕,只是和記者驗證了收件人資訊,然後讓記者在寄件人簽名處簽名,記者又填寫了“略略略”,隨後在交納快遞費以後完成投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