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篡改藝術攝影作品被判罰34.5萬 分類\社會 時間\2017-09-08 近日,林志穎惹上了侵權官司,法院判定林志穎構成侵權,需要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4.5萬元。該作品品是攝影師朱慶福於1992 年拍攝完成的作品,該作品展現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曾獲得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金獎等多個獎項。本人登載此文出於傳遞資訊之目的,絕不意味著本人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若侵權請來信告知,我們將及時處理 大美鹽都“畫”中來——自貢風光藝術攝影作品選展 史上最怪異的人體藝術攝影作品,幾乎沒人能看懂它! 有時候,你可以把夜空放入你的藝術攝影作品中 粉墨傳神——戲曲舞臺藝術攝影作品展藝術節展出 修改獲獎攝影作品發微博 林志穎因侵權被判賠34.5萬 林志穎篡改藝術攝影作品被判罰34.5萬 關於“只發一張照片,林志穎就被判罰34.5萬”,我們的思考點在哪 修改獲獎攝影作品發微博,藝人林志穎因侵權被判賠34.5萬 法治聚焦|林志穎PS照片發微博,被判賠34.5萬!四大法律問題你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