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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篡改藝術攝影作品被判罰34.5萬

近日,林志穎惹上了侵權官司,法院判定林志穎構成侵權,
需要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4.5萬元。該作品品是攝影師朱慶福於1992 年拍攝完成的作品,該作品展現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曾獲得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金獎等多個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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