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世間唯一以魔道陣地的魔界至尊,卻因魔修殺戮深重,受到上蒼詛咒。在渡劫成仙時,遭受了比常人困難千百倍的雷劫,並且還有仙界賊人偷襲,想毀了我的成仙路,導致我最終死在恐仙劫之下,含恨而終。 可當我再次蘇醒時,竟發現自己重生在一個雙目失明的幼子身上。在短暫的記憶融合下,我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經過。原主是擁有天生仙童的絕代天驕,但在外出曆練時意外結識了一名女子。在不斷的接觸下,二人定下婚約,成為了一對讓世人羡慕的神仙眷侶。誰曾想在大婚之夜,女子突然偷襲奪取了他的仙童,事後給他扣了個魔修的帽子,將他打入家族地牢中百般折磨。更可悲的是,他不僅被挖去雙目,就連他那不能修煉的妹妹都落入賊人之手,不知死活。而這也是原主臨死之前的執念。 從此以後,我便是你。你的仇我來報,你的妹妹我來守護。
這裏的屍體都代表著一種超能力,只要獲得一具就能成為超人。可我卻一把火將他們全部燒毀,只因我覺醒了火球掠奪天賦。只要焚燒一具屍體,就能獲得屍體生前的天賦和屬性。 而前世的我,直到第5天才發現火球的真正用處在於焚屍。雖然我比別人落後5天,但還是靠這一逆天能力迅速崛起。可即便吸收了眾多S級的天賦,也還是隕落在殺戮遊戲的特殊玩法中。 但就在我睜開眼睛時,卻驚奇地發現自己回到了末世降臨的第一天。如今,帶著前世記憶的我決定要不惜一切代價便強活下去。開局若要行動,必須要先找到一個冤大頭替自己打關,然後我再偷偷升級。
和老婆洞房到1/3的时候,她却突然紧张地停了下来,然后接了个奇怪的电话就离开了。3年了,我却再也没有了他的消息。从此我变得一蹶不振,辞去了工作,每天靠卖烧烤维持生活,每晚半夜4点才回家。
當著好兄弟的面親吻他的妹妹,大口吮吸她嘴裏的草莓味。好兄弟見狀要跟我拼命,可妹妹一把把他推開,抱著我的頭就要繼續。
明明覺醒了上古凶獸白虎,他卻不讓我騎一下,甚至當場和我提了分手。我好心提醒他最好等我覺醒完再下決定,可他卻嘲諷我給他舔鞋都不配。我並沒有反駁他的話,而是選擇用實力打他的臉。
一個權勢滔天的大公子,卻有著幾十個異父異母的大哥。不但天天帶他們吃酒喝肉,還按時給他們交保護費。只因你穿越後成了書中反派。熟讀爽文的你,深知反派詮釋主角的玩物。為了不成為主角的墊腳石,你瘋狂結交棄運之子。看到身世淒慘、滿門被捅的人,你直接上去認親。看到林根全無、修煉廢柴的人,你立馬花錢資助。久而久之,你成了修仙界遠近聞名的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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