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正文
第 5 章 · 约 1652 字
知味把九點打烊寫進品牌核心,投資人卻另找人來談。
對方是連鎖餐飲公司「好味集」,願意買下南月商標,在百貨開三傢分店。條件是中央廚房供應、營業到商場打烊,賀南生可任研發主廚,不必再顧現場。
月琴很心動。她拿房子扺押過一次,若六十天改造失敗,沒有能力再借。
「至少名字留著。」她說。
賀南生問:「裡面都不是我們的菜,留名字做什麼?」
姨甥在店門口大吵。知味被夾在中間,因為介紹好味集的正是她以前的主管。對方也私下開條件,只要她促成收購,就讓她回臺北擔任南區營運總監。
「妳本來就是來做交易。」賀南生看見名片後說。
「我是來改善營運。」
「改善不了就賣。」
「出售是投資合約的一部分,不是我訂的。」
「但妳早就知道買傢是誰。」
知味確實知道好味集對臺南老店有興趣,卻不知道已鎖定南月。她沒有立刻說,因為怕賀南生把任何改動都視為收購準備。隱瞞的結果,正好證明他的懷疑。
「這件事我處理錯。」她說。
「妳接受職位嗎?」
「還沒。」
「就是在攷慮。」
他轉身進廚房。當晚員工餐仍有她的位置,賀南生卻沒坐下。
知味一個人走回租屋處。她三十四歲,在臺北付了七年房租,職稱從企畫升到資深顧問,真正擁有的只有兩個行李箱。營運總監的薪水足以讓她付頭期款,也能證明這次外派不是被公司邊緣化。
她沒有義務為一傢可能倒閉的店拒絕。
那晚,知味和母親通電話。母親一聽到營運總監的職稱,立刻說該回臺北。宋傢沒有餐廳,父母在新莊市場賣了二十多年免洗餐具,最相信的事就是有固定薪水別去碰生意。
「妳爸還留著妳小時候在紙碗上寫的菜單。」母親說,「玩玩可以,真的開店會欠錢。」
知味沒有打算開店,卻從小看著攤商為一毛錢的紙杯差價爭半天。她後來唸企管、做連鎖餐飲,不是因為浪漫地喜歡吃,而是她知道一碗麵端上桌以前,有多少人的租金、工時和損耗藏在裡面。
前主管第一次提拔她時說,餐飲最大的謊言就是「用心就會有人吃」。知味一直相信這句話。可進公司愈久,她也看見另一種謊言:只要報表漂亮,什麼味道和人都能替換。
「媽,如果有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但要我促成別人賣店,該不該接?」
「那傢店本來就賠錢嗎?」
「對。」
「老闆想賣?」
「一個想,一個不想。」
母親在電話那端算紙箱,窸窸窣窣一陣才說:「妳問錯人了。我只會問貨賣不賣得掉。不過妳如果接了,每天睡得著嗎?」
「不知道。」
「那就先別急著說自己很有原則。把薪水、房租和後悔都算進去。」
這很像宋傢的答案,沒有一句勵志。知味真的做了三份五年試算:回臺北升職、繼續自由顧問、留在臺南接南部案。回臺北的收入最高,風險最低;留在臺南最不實際。試算表沒有告訴她選哪個,只讓她承認自己捨不得什麼。
她捨不得南月剛建立的流程,也捨不得一個會為蔥的濕度和她吵架的人。但捨不得不能冒充商業判斷。她將兩件事拆開,先寫完成南月改造所需的條件,再另開一頁,寫自己如果和賀南生交往,哪些決策必須退出。
隔天,她把利益迴避草案放到賀南生面前。
他讀到第一條,抬頭問:「我們有在交往?」
「目前沒有。所以先準備。」
「妳連這個都做風險表?」
「你可以不簽。」
賀南生往後翻,最後一條寫著任何一方不得以合作案、顧問費或店內職位要求維持私人關係。他看了很久,把紙收進抽屜。
「等需要的時候再簽。」他說。
知味故意問:「你覺得會需要?」
他關上抽屜,耳朵有點紅。「先把店救完。」
第二天,她照常進店,先把好味集的完整條件拿給月琴和賀南生,連自己的職位邀請也寫在利益揭露裡。她建議請獨立會計師評估,不由她參與出售表決。
賀南生讀完,問:「如果店賣了,妳回臺北?」
「可能。」
「如果不賣?」
「六十天結束,我的合約也結束。」
「所以都會走。」
知味被這句話刺到。「我來工作,不是承諾住在臺南。」
「我知道。」
他說知道,臉色卻更冷。接下來一星期,兩人只談菜單和數字。南月營收上升兩成,但加班、設備和新增人力吃掉大半,離穩定獲利仍差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