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花落在工寮屋頂

第五章

第 5 章 · 约 1229 字

春妹從廁所小窗爬進去。

她年輕時身形小,現在卡在窗框半天,褲子還勾破。志凱被她叫來,第一反應是拍照。春妹罵到他收手機,兩人從內側打開門,把資料先搬到貨車。

警衛報警。警方到場後不判所有權,只要求不要破壞。公司主管指控工會竊取文件,福明拿出使用同意書。雙方在門口僵到凌晨,最後工會可以取走個人物品,歷史檔案由勞工侷見證封存。

地方媒體拍到春妹破褲子,新聞標題叫「鐵娘子爬窗搶救年資」。志凱把影片傳給朋友,說母親紅了。春妹要他刪掉,因畫面同時拍到阿蓮和幾名不願曝光的移工。

影片仍流出去。阿蓮的仲介看到後警告她,參與抗爭可能影響轉換。她害怕,三天沒來工寮。

春妹去移工宿捨找人。八名女工住一間,床底塞滿準備寄回越南的紙箱。阿蓮問臺灣工人爭到錢後,會不會忘記她們。春妹說不知道。工會章程有移工會員,實際開會很少翻譯,連急難金投票都沒問她們。

阿蓮提出三項要求:文件逐句翻譯、轉換僱主協助不得綁和解、宿捨至少住到轉換期限。福明覺得關廠協商已夠複雜,先處理本國員工年資比較有勝算。

春妹把名冊闔上。「窯爐熱起來時,她們跟我們站同一條線。關掉就分先後?」

工會多花兩萬請通譯。有人抱怨浪費,阿蓮第一次在大會上完整說了五分鐘。她說完,才知道公司提供的越文離職書少翻了兩個條款。

通譯叫阮氏香,在臺灣住十五年。她逐句比對後指出,不只少條款,「優惠離職」還被翻成「獎勵返鄉」。阿蓮一直以為簽字就等於同意回越南,才不敢碰文件。另一名移工小梅已經簽了,仲介替她訂好機票,卻沒有告知她可以在期限內轉換僱主。

工會打電話要求停止出境安排。仲介說機票可取消,手續費由小梅負擔,並指控工會妨礙就業服務。小梅白天輪班,晚上到工寮開會,常聽到一半睡著。有人覺得她不積極,春妹知道她每天站窯線十小時,叫大傢先把會議縮短。

從那天起,議程提前翻譯,中文發言超過三分鐘便停一次。會議因此變慢,本國員工開始提早離席。福明抱怨重要決策講不完,阮氏香問:「以前她們聽不懂時,你們不是照樣講完?那不叫有效率,只是把她們算成在場。」

急難金也重新查帳。過去五年,本國會員每月扣一百元,移工則由仲介代扣會費一百五,工會實收同樣一百,多出的五十說是行政費。福明從未看過仲介端帳目。阿蓮拿薪資單一算,七年多付四千二百元。

工會要求仲介退費。仲介先說是翻譯服務費,移工卻幾乎沒見過通譯;又說包含接送,接送費早已另扣。十四名移工共同提出申訴,三個月後拿回部分款項,每人金額不同。阿蓮拿到三千六,第一件事不是寄回傢,而是補繳新僱主體檢費。

小梅最後留在臺灣,媒合到食品工廠。新宿捨離工作地點四公浬,交通車每月收費。她算過收入只多八百,仍決定去,因至少不必突然離境。搬傢那天,春妹與志凱開小貨車幫忙。紙箱在山路轉彎時倒了三次,一袋魚露破掉,車廂臭了一個月。

阿蓮笑春妹的車成了越南廚房。春妹回她,下次搬傢要先把瓶蓋鎖好。這些玩笑沒有消除語言和身分差異,至少開會時,阿蓮不再等別人替她猜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