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花落在工寮屋頂

第十章

第 10 章 · 约 2157 字

錢分三批支付。第一批準時,第二批延遲十二天,工人差點再次堵門。第三批由銀行信託直接撥付,直到入帳大傢才敢拆工寮佈條。

第二批延遲的第一天,公司只說作業中。第三天,人事電話無人接,工廠大門也換了保全。群組裡流傳董事已出境、銀行要查封土地,連已拆下的機器都被說成半夜運走。春妹騎車去看,設備仍在,保全不準她拍照。

福明雖已準備辭職,仍主張立刻堵門。律師建議先依協議發催告,給公司三日履行期,否則可就信託款聲請。工人問催告能不能換成現金,律師說不能。秋蘭丈伕隔天要回診,她帳戶只剩一千七,等不了三天。

急難金在前次墊款後剩不到兩萬。春妹把自己第一批款中的五萬匯進去,註明是借款,不是捐。志凱知道後大罵,說她才剛補房貸,又拿錢替公司墊。

「公司欠的是公司,我借的是工會。」

「拿不回來呢?」

「那就照借據追。」

志凱不信工會真會還母親。春妹把借據交給他保管,約定款項入帳後七日內歸還。急難金先支應六戶,秋蘭只領交通和掛號費,沒有把整個月生活費拿走。

第六天,公司匯入一半,聲稱海外款尚未到。工會發存證信函,也向勞工侷通報。第十天,縣府召開協調,公司財務主管第一次現身,承認現金調度出問題,卻提出再延一個月。

春妹問,若工人房貸延一個月,銀行會不會只說體諒。主管答不出。調解協議已有遲延利息條款,最後公司同意按日計息,並由關係企業提供擔保。第二批在第十二天補齊,利息分到個人帳戶,有人只拿九十多元。

群組裡有人嫌為九十元鬧太大。春妹把自己收到的一百一十七元留著,沒有捐回。協議寫了遲延要付,金額小也應照算。工會先歸還她五萬,轉帳時少算十五元手續費。她拿著明細去找會計,對方笑她連十五元也追。

「帳要結,就不要差。」

會計補給她十五元,另做一筆更正。這張小額傳票後來也進了文化館,只是策展人起初覺得沒有展示價值。

第三批付款前,工會不再靠群組傳言,每日下午五點公告銀行確認結果。沒有消息便寫「今日未入帳」,不猜董事在哪。連續七天都是同一句,讀起來很難看,至少沒有人再為假消息衝去大門。

錢真正進信託專戶時,銀行先核對名冊。兩名移工因護照英文拼音更新被退件,其他人已領到,她們還要等。阿蓮陪著重送資料,要求工會公告不能寫「全數完成」。最後一筆入帳後,春妹才在付款表最下方簽名。

志凱的案件獲緩起訴,需道歉、繳處分金與完成法治課程。他自己跑外送支付,沒有再向母親拿。春妹那十萬元交保金退回時,先補房貸,再留兩萬給自己看手腕。

醫師診斷韌帶損傷,說若早點復健會好得快。她拖了三個月,因總覺得別人的年資、移工文件、付款進度比較急。治療師問痛幾分,她習慣說兩分,抬手卻連衣服都穿不好。

阿蓮搬去桃園。臨走前送春妹一件越南花佈襯衫,呎吋太小。春妹說穿不下,阿蓮叫她不要一直吃粄條。兩人用翻譯軟體吵,機器把粄條翻成「木板」,笑了半天。

工廠土地後來賣給物流公司。地方政府承諾優先聘用原員工,實際職缺多是夜班理貨,薪資比窯爐低。春妹去面試,對方嫌她年紀大,只願給短期清潔。

她沒有接受。不是工作不體面,是工時到凌晨兩點,沒有公車,騎車回山路太危險。

春妹拿一部分資遣費與秋蘭、兩名女工租下舊街一間店面,做陶器修補和客傢米食。她們不懂經營,開店三個月虧八萬。觀光客愛拍修補,不一定買;米食又有保存期限,週一剩最多。

第四個月,她們取消漂亮包裝,改接學校餐盒與在地人修繕。營收才勉強打平。

學校第一張訂單是一百二十份菜包,要求上午十點半送到,單價壓得很低。秋蘭算材料,春妹算工時,兩人算出的成本差四百元。她們以前在工廠領固定薪,不習慣把自己站著揉麵、洗鍋和送貨的時間算錢。

第三名合夥人徐秀鳳認為剛開店先不要計薪,賣出名聲再說。春妹反對。關廠時她們就是因多年勞動沒被完整計算才走到工寮,如今不能用「自己人」把工時抹掉。三人最後先記帳、不足時延後發,但每小時仍入帳成店裡欠個人的錢。

第一批菜包蒸過頭,底部全濕。春妹想把較好看的挑出送,秋蘭說小孩也不是用來吃失敗品的。她們整批重做,自己吞下材料與延遲罰款。送到學校時晚了十二分鐘,主任扣三百元,還要求下次附食品登錄資料。

秀鳳氣得說不接學校了。兩週後,店裡觀光客只有週末來,平日收入不夠付租,她又把資料補齊。第二次準時送到,孩子退回十五份,理由是菜脯太辣。三人重新調味,不再說客傢口味本來就重。

陶器修補也出問題。一名客人拿祖母留下的碗來,春妹用錯黏著劑,燈照後出現一圈白霧。她願照市價賠,客人說那只碗沒有市價,罵完仍不拿錢。春妹把碗留在店裡,找專業修復師重做,費用比訂單高三倍。

修復師拆膠時教她辨材質。永信做的是量產磁磚,和修古陶不是同一門手藝。春妹過去會看釉色、挑裂痕,不代表開店便什麼都會。她停止在招牌寫「老師傅修復」,改成「一般生活陶器修補」,超出能力就轉介。

店的虧損因此更慢才補回來。秀鳳第八個月退出,拿回剩餘出資,放棄已記未領的部分工時。春妹不同意她全放棄,雙方請會計結算,分十二期償還。秀鳳離開時搬走自己買的冰箱,店裡當天有八十份米食找不到地方冰,只好借隔壁餐廳冷藏,付了一晚租金。

兩人沒有撕破臉,也沒有保證還是姐妹。秋蘭每月按期轉款,春妹在帳本蓋章。關廠協商教會她的東西沒有讓創業變容易,只讓散夥時少留一筆說不清的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