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最後一天,他帶著白月光來分傢產

第十二章 番外二 第一次不替女兒決定

第 12 章 · 约 478 字

江晚的母親七十五歲時摔傷髖骨,需要在兩種治療方案中選擇。

姐姐主張保守治療,怕老人承受手術;江晚則傾向手術,認為恢復行走機會更高。兩人在病房外爭了半天,忽然同時停住。

母親正坐在床上看她們。「你們問過我嗎?」

江晚怔住。她花了那麼多年提醒客戶讓當事人知道賬目,卻差點在最熟悉的關係裡重演同樣的事。

她們請醫生重新說明。母親問了痲醉、恢復期和失敗風險,最後選擇手術。姐姐仍擔心,江晚也不能保證結果,只能尊重。

手術後復健很辛苦,母親有時疼得罵當初不該選。江晚沒有拿「是妳自己決定」推開責任。尊重選擇不等於讓當事人獨自承擔;她陪母親練習,也允許她後悔。

半年後,母親重新走進市場。她買了一串珍珠項鍊,回傢拆成三對耳釘,一對給自己,一對給姐姐,一對給江晚。

「妳以前那對已經戴舊了。」母親說。

江晚照鏡子,忽然想起民政侷門口從許可晴頸上取回的項鍊。那一串珍珠曾像戰利品,後來被改成耳釘,再後來只是她首飾盒裡普通的一件。物品沒有替她記恨,只有人會不斷賦予意義。

她戴上母親送的新耳釘去工作。陽光照在鏡子裡,沒有過去,也沒有勝負,只是一點溫和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