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討厭的男歌手,唱了我寫的那首歌

第三章 正文

第 3 章 · 约 1666 字

場館外的超商還有兩張空位。以霏坐靠窗那側,聞川把琴盒放在桌邊,去買了瓶水和一杯冰美式。回來時,他把水放到她面前。

「我沒請你買。」

「我買兩瓶喝不完。」他手裡其實只有咖啡,見她看著自己的手,拉開椅子坐下,「好,這句也不好。」

以霏沒把水推回去。她手機電量剩十一趴,聞川從琴盒側袋抽出一條充電線,朝桌邊插座抬了抬下巴。「可以借。沒有要妳拿水換。」

「你講話一直都這麼欠揍?」

「上完臺會嚴重一點。」他把線放在桌子中間,沒再往她那邊推。

以霏接了。兩人把檔案排在桌上:她的原稿標著方以霏,聞川收到的轉檔卻刪掉了頁首。孟晴的訊息還寫著:「詞還沒定稿,以霏那邊等我談,先不要放公開場的資訊。」

聞川問過週四能不能試唱,孟晴沒有回。他盯著那個對話框,說:「我當時想,先唱,有問題就下次拿掉。」

「你連一次的同意都沒拿到,就替下次打算好了。」

「是。」他拿紙巾抆掉咖啡杯底的水,抆到一半停住,「我本來想明天才把詞定下來。現在講,聽起來很爛。」

以霏翻出自己寄給孟晴的信:「試唱可討論,公開演出和改詞請先讓我看過。署名用方以霏。」

「這封她沒轉給我。」

「我相信。她沒轉,不等於我同意了。」

聞川望著她,沒有避開。「我還是覺得觀眾喜歡那句,可今晚不能拿他們替我回答妳。」

她低頭拔手機。充電接頭敲到桌緣,兩人同時看了一眼。

「你怎麼會想唱這首?」以霏問。

聞川說起一個吉他課學生,二十幾歲,聽說母親在外面等,收琴時還一直看手機。「聽妳第一段,我就想到他。」

「喜歡不能扺同意。」她握著水瓶說。

「知道。剛才差點又拿來扺了。」

「我媽在影印店做生意,客人說『幫我順便改一下』,她就坐到打烊。我從小聽她說沒關係,聽怕了。」以霏說完,懊惱自己把傢裡的事也端上桌。她轉開瓶蓋喝水,水太冰,喉嚨縮了一下。

聞川看了她一眼,沒追問她母親。他拿起她暫時擱在桌上的手機,瞥見還亮著的備忘錄,立刻放回原處。「抱歉,我不該看。」

以霏正要鎖螢幕,他卻說:「妳記了整首?」

備忘錄從開場到安可都有時間,還有「第二排笑」「鼓進早了」「副歌二,後排停下來聽」。聞川指著最後一行,沒有碰螢幕。「這是我唱錯那句的地方?」

「你第一次唱,前排有人跟。第二次你把鼓壓下去,後排反而沒跟,聽你唱完。」她把手機拿回來,「我想知道他們在哪裡聽得見字。」

聞川沒有接話。他進超商以後一直繃著的肩,慢慢鬆下一點。「我以為妳整晚只在抓我改哪個字。」

「有抓。你第三首把『醒著』唱成『等著』。」

「那首是我寫的。」聞川查完手機,低聲罵了一句。她笑了,隨即想起今晚還沒談完的事。

「《晚點關燈》先不要再唱。」她把手機收起來,「等我、你和孟晴把詞跟署名談清楚。」

聞川用拇指壓著咖啡杯蓋。「好,先停。」

「但週末那場已經售票,曲目有這首。」他翻出邀約頁,歌名下方還寫著「新曲首唱/詞:未定」。他看著她,補上一句:「我看到時沒叫他們拿掉。明天得通知換歌。」

以霏的手機亮起。孟晴剛下飛機,問他們明天能不能一起談。她把訊息給聞川看,蓋緊水瓶。

「明天幾點?」她問。

聞川抬眼。「妳要一起來?」

「孟晴不是問了?我也想聽你把原句唱一次。」以霏拿起手機和票根,起身時發現充電線還插在牆上,伸手去拔。聞川的手也到了插座徬,兩人各自縮了一下。

「下午兩點,排練室。」他說,「地址我傳妳。」

「把週末那張海報也傳來。完整的。」

「好。」他把充電線收進琴盒側袋,想了想又說,「今天那張,我明早請場館撤掉。」

以霏揹好包,沒有替他說謝謝。走出超商時,她聽見他在後面跟店員借筆,回頭看見他把「方以霏」三個字寫在咖啡杯的紙套上,正對照她剛才給他看的檔案確認「霏」的下面怎麼寫。她站了片刻,等他把筆還了,才往捷運站走。

聞川抱起琴盒追出來,隔著半步問:「妳剛剛說想聽原句,是認真的?」

「我買了票來聽歌。」她說,「今天沒聽到我要聽的。」

「那明天我唱。」

「先別答得這麼快。」以霏按下行人號誌,回頭看他,「你得先看清楚自己要唱的是哪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