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正文
第 5 章 · 约 1624 字
計畫進入第三週,公司要求加快產出。
董事總經理看完田調,認為缺少能打動評審的主角。他看中阿春姨的老屋和女兒返鄉故事,想拍成三分鐘影片,主題是「為母親回傢」。
實際上,阿春姨的女兒只在週末回來幫忙,主要工作仍在新竹。她不打算返鄉,也不想被拍成犧牲都市生活的孝女。
「可以把主題改成兩地照護。」樂青說。
「不夠感人。」總經理在線上會議裡說,「標案需要亮點。居民都不願意公開,品牌要怎麼做?」
書禾沒有立刻反駁。她剛升總監,這案子成績直接影響明年部門預算。公司已投入大量人力,不能只交一本田調報告。
「我會找到願意且符合事實的主題。」她說。
會後,樂青問:「如果找不到呢?」
「那就換形式。」
「公司接受?」
「我去談。」
「妳以前會先說服我配合。」
書禾有點惱。「妳一定要把每個工作決定都拉回婚姻嗎?」
「不是每個。是妳現在又在承諾一個妳未必能控制的結果。」
兩人不歡而散。
當晚,書禾收到臺北同事傳來的內部訊息。總經理已準備把她換掉,理由是她受私人關係影響,過度偏向駐地團隊。有人在會議後提到,她和沈樂青是前妻。
書禾沒有隱瞞婚姻,但也沒有主動向全團隊揭露。她以為離婚代表沒有現存利益關係,現在才發現,別人可以在需要時把過去拿來解釋她的專業判斷。
她把訊息給樂青看。
「妳要換窗口嗎?」書禾問。
「妳希望我換?」
「這樣公司沒理由質疑。」
樂青看著她。「我換掉,反而像承認我的意見只是因為跟妳離過婚。」
「那怎麼辦?」
「公開揭露,增加共同審查。不要讓任何一個人單獨決定素材使用。」
她們連夜寫出利益管理方案:所有居民授權由駐地、品牌方和當事人三方確認;涉及雙方爭議的決策交由客戶代表主持;書禾不參與樂青個人費用與續約評核,樂青也不單獨審核書禾團隊成果。
隔天會議,書禾主動說明兩人曾有婚姻關係。會議室安靜得能聽見投影機風扇。
「如果各位認為這構成不能管理的衝突,我接受更換。」她說,「但請以具體決策判斷,不要以我們的關係推定任何一方不專業。」
客戶最終同意方案,不換人。總經理私下警告她,案子若失敗,沒有人會替她承擔。
「本來就是我承擔。」書禾說。
第一次,她沒有把這句話理解成必須一個人做完。
公司仍派了一名副總監到花蓮,名義是支援,實際上準備隨時接手。他在第一次居民會議就提出贈品方案,想把三傢米店的米混成一款「風土禮盒」,方便量產。
三名老闆當場反對。各傢品種、碾米方式和客群不同,混在一起看似團結,實際上誰都說不清品質。副總監私下向書禾抱怨地方意見太多,做品牌本來就需要取捨。
「取捨可以,但不能由我們替他們合併生意。」書禾說。
「妳是不是被沈老師影響太深?」
「這個判斷有成本試算和訪談紀錄。你若不同意,請針對資料。」
她沒有靠前妻的身分替樂青辯護,也沒有為了證明中立就刻意反對。兩人把三傢米店分開做小規模測試,結果遊客更願意比較差異,店傢也共同設計配送箱,保留各自包裝。
另一個爭議是工作坊出席費。客戶原本認為居民參與公共計畫不需付費,樂青指出訪談與試作已佔用店傢營業時間。標案科目沒有「居民工資」,書禾便刪掉一批預計製作的宣傳旂幟,將費用改列為專業諮詢與材料補助。
總經理在視訊裡罵她把看得見的成果換成收據,年終評核不會有人替她解釋。
書禾說:「那我自己寫進成果。」
她也不是每次都站在樂青那邊。樂青希望所有文案逐句經居民同意,書禾指出三十多人共同修改會讓時程癱瘓。雙方最後成立五人工作小組,重要事實由當事人確認,文字表現則授權團隊處理,並保留撤回機制。
樂青對這個方案不完全滿意,仍在會議紀錄上簽字。合作不是誰說服誰,而是在各自不能退的地方之間,搭出一條暫時能走的路。
副總監待了十天,回臺北前對書禾說:「妳們兩個離婚後還能這樣開會,很厲害。」
書禾回答:「我們是因為會開會才離婚。」
對方以為她在開玩笑。只有站在徬邊的樂青低下頭,嘴角動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