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影片裡,我看見失蹤十八年的母親

第七章

第 7 章 · 约 970 字

筱珊傢的沙發窄,宜真翻了兩次身才睡著。清晨她被樓下垃圾車的音樂叫醒,坐起來時肩膀一陣痠。餐桌上有一顆茶葉蛋,徬邊貼著筱珊的字:早餐,別客氣,蛋殼記得丟。

她一邊剝蛋,一邊看那四封信。生日卡上畫了一隻不像樣的海鷗,裡面夾著一張百元鈔票,當年夠她吃好幾頓早餐。她沒辦法因為幾張紙就把自己過去那些等人的夜晚當作誤會,也沒辦法再假裝母親一次都沒來過。

九點多,她接到陌生號碼。母親的聲音比店裡更啞:「承軒說妳昨天在雨裡等車。我把店裡那杯錢還妳,還有一件事想說。如果妳肯來,我們在對面麵包店坐,不用進我傢。」

宜真問:「妳怎麼有我電話?」

「我請妳以前的鄰居轉的。我欠妳一句道歉。妳不來,我不會再打。」

她本想問,為什麼一通電話現在就打得出來,十八年卻打不出。話到了喉嚨,聽起來太像在求一個人重走一遍她的人生。她說下午兩點,到時再看。

掛斷後,予川傳來一張合約截圖,訊息只有兩行:「我接了溫哥華的工作。十一月出發,四個月。昨天沒早點告訴妳,是我錯。」

宜真看了很久,先回了「恭喜」,又打了一段「那我們怎麼辦」。她把後一段刪掉。她有工作,不可能說走就走;他也不該因為她一句話把合約取消。她第一次發現,不替彼此做決定以後,兩個人真的要面對一件難事,而不只是把話說漂亮。

下午去基隆前,她先回到兩人同住的地方拿衣服。門口有個紙箱,裡面是戲院那天朋友們寫的祝福卡,予川沒拆開看。玄關鞋櫃上多了一把鑰匙,是他留給她的。宜真推開臥室,床單整理過了,被角壓得很平,少了一個人的枕頭。

她不想靠猜。她打給予川:「你搬出去?」

「暫時去阿恆那裡。我們租約還有九個月,妳想繼續住就住。」

「這裡是我們一起租的。」

「我知道。妳要我回來,我會回來。但妳昨天說想一個人待著。」

宜真盯著窗邊那盆快死的薄荷,去年她說要養,後來一直是予川澆水。「我現在還不知道。」

「那就等妳知道。」

「不要把這句話說得像沒期限。」

電話那頭的予川吸了口氣。「好。明天晚上我們碰面,把接下來四個月怎麼過談清楚。妳要是到時候不想繼續,我也聽。」

他的聲音有點抖。宜真忽然想起戲院裡他跪著時,手也在抖。她那天只顧著看銀幕,沒有看見。

她把自己的幾件衣服收進袋子,沒有碰他的東西。出門前又折回去,給薄荷澆了水。盆底漏出來的水沾濕她鞋尖,她拿抹佈抆乾淨,才把門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