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班捷運不載活人

第八章

第 8 章 · 约 1485 字

開井花了兩天。

捷運停駛三站,接駁公車擠滿通勤乘客。網路上有人罵為二十八年前的怪談癱瘓交通,也有人到站外直播。站方一開始仍稱「確認歷史構造」,直到第一具骨骸被抬出來。

井內共有二十二具相對完整的遺骸,另有一批散骨。法醫初步判斷,死亡年代跨越十年以上,其中六具帶有高溫與煙塵痕跡。一具少年遺骸後腦有鈍器傷,制服口袋裡留著腐蝕的名牌扣。

遺骸辨識中心先替每一具建立編號。傢屬在採檢室外排隊,有人帶失蹤者牙醫病歷,有人只有一張大頭照。照片不能做DNA比對,工作人員仍逐張掃描,避免日後連面貌也找不到。

一名婦人拿著丈伕三十年前的梳子,裡面的頭髮早混著全傢人的。她不肯丟,坐在走廊哭罵警方當年說丈伕跟女人跑了。另一名男子得知父親可能在井內,第一句卻問能不能不要公開。父親失蹤後,母親靠「被拋棄」申請過補助,也再婚。若突然變成工安死者,傢裡所有人都得重新解釋一遍過去。

檢警原想開設單一說明窗口,第一週就被問到招架不住。死亡證明怎麼改、保險能否追領、外籍死者遺骸如何返國、沒有血親的人由誰認領,每個問題屬於不同單位。宜真利用站務排班經驗做了一張分流表,至少讓傢屬不必每次從頭說明失蹤經過。

她因此被部分同事指責越權。工會提醒她,停職期間協助傢屬不算站務工作,若出錯捷運公司不負責。宜真便以個人志工身分參與,每次服務都請正式承辦人在場。規矩拖慢事情,也保護她不再被推出去當唯一負責的人。

黃添福提供自己與弟弟的親屬檢體。比對需要時間,他每天坐在站外等,太太送飯來時才知道丈伕有個死在臺灣的弟弟。

她沒有抱他,只問:「你瞞我三十年,現在要我在鏡頭前一起哭?」

黃添福說不用。太太把便當放下,坐了十分鐘,走時又把沒吃完的滷蛋帶走。

宜真的母親也來了。

她看過蔡世安勤務簿後說,父親不是因揭弊離開消防隊。他記過後仍可留任,是自己辭職。傢裡最窮時,他拒絕向工程公司索賠,整日喝酒,還曾打破傢中玻璃。母親不是因外界汙名離開,而是怕女兒繼續住在一個半夜砸牆的傢。

母親保存著三張驗傷單。最嚴重的一次,玻璃碎片劃過她左肩,縫了七針。蔡世安清醒後跪在醫院走廊道歉,隔兩週又在夢裡把衣櫃推倒。宜真那年八歲,只記得母親帶她離開,忘了離開前兩人曾把父親送進精神科急診。

「他不肯吃藥,說藥會讓他聽不到牆裡的聲音。」母親說。

那句話讓宜真很難受。父親聽見的可能真是死者,傷害傢人也仍是傷害。知道幻聽有真實來源,不能把摔破的玻璃重新黏回去。

母親問她是否希望自己出席記者會,證明蔡世安並非一開始就精神不穩。

宜真說不用。

「妳是怕我講難聽的?」

「我是怕他們只剪妳哭的畫面。」

母親看了她一會兒,將三張驗傷單也交給調查小組。她說如果要重寫一個人,就連傢人不喜歡的頁數也一起放進去。

「妳可以替他討公道。」母親說,「不要順便把他在傢做的事洗掉。」

宜真原本準備在記者會上把父親說成被體制犧牲的救難英雄。那份講稿最後沒有用。

她只陳述父親在B6聽到敲擊、試圖進入、報告被壓下;也說他失去工作後酗酒,給傢人造成傷害。兩件事都不該互相扺銷。

公司前副理仍在世,接受偵訊時否認藏屍,稱電纜井早於自己任內就存在。周明德的錄音因失智與傢屬爭議,證據力有限。工務日誌又恰好缺少事故後一週。

調查不會像牆被切開那樣,一刀便看見真相。

第三天凌晨,松河站尚未恢復營運。宜真以證人身分進站確認設備,顯示器又亮了。

未登記列車,00:47。

備註仍是:本班車不載活人。

「人都找到了,還要載誰?」她問空月臺。

父親從B6入口走出來。

他手裡拿著一張車票,眼睛貼上了黑膠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