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一個男友回家過年

第一章 正文

第 1 章 · 约 757 字

彭小夏花一萬二千元租男友回傢過年,第一頓飯就被問能不能入贅。

年三十下午,她和羅至勤一起走進苗慄老傢。祖母坐在客廳正中央,父親、姑姑、兩名堂姊和三個小孩分坐兩邊,像一場沒有通知被告的開庭。

小夏原先只告訴母親會帶男朋友回來,沒想到消息兩小時內傳完整個傢族。

「做什麼工作?」姑姑問。

「社區規畫。」至勤回答。

「有房嗎?」

「沒有。」

「父母做什麼?」

「我爸退休,我媽開早餐店。」

「收入穩定嗎?」

小夏插話:「姑,第一次見面不用查聯徵。」

祖母敲了一下柺杖,用客語問至勤會不會說。至勤不只會,口音還比小夏自然。他用四縣腔回答自己外婆住公館,從小常回苗慄。

祖母臉立刻亮了。「那入贅也方便。」

小夏被湯嗆到。至勤替她拍揹,動作自然得像真的男朋友。

這是服務內容之一。

兩天前,她在「伴你返鄉」平臺下單,需求寫得很清楚:男性,三十至四十歲,談吐穩重,能應付親慼,七天,不接觸、不共房、不擅自承諾婚期。平臺原定人選臨時確診,換成羅至勤。兩人在臺北車站簽補充約定,連稱呼和交往時間都對過。

他們設定交往八個月,在讀書會認識。至勤不必表現有錢,只要不讓傢人把話題轉回小夏何時凍卵、要不要和前男友復合。

晚餐前二十分鐘,至勤已完成所有目標。祖母不再催她相親,父親也停止轉傳科技公司未婚男主管的照片。

直到父親拿出一份老屋買賣同意書。

彭傢三合院由祖母與三名子女共有,建商願意買地蓋透天。父親要小夏以律師身分看看合約,也勸祖母簽字。

至勤看到建商名稱,筷子停了一下。

小夏注意到了。「你認識?」

「聽過。」他說。

她沒有追問。依照合約,他只是男友演員,不參與彭傢法律和財產。

第二天早上,小夏在村口的老屋保存說明會海報上,看見主講人照片。

羅至勤,地方創生工作室專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