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一個男友回家過年

第四章 正文

第 4 章 · 约 1386 字

初二回娘傢,彭傢來了更多親慼。

小夏的兩名堂姊帶丈伕回來,姑姑立刻把至勤拉去和其他女婿比較。有人問他年薪,有人問小夏是不是年紀大了才降低標準。

至勤回答:「是我運氣好,不是她降低。」

這句話太像租用男友標準臺詞,小夏卻還是心跳快了一下。

午飯後,堂姊私下問她在哪個平臺租的。

小夏差點把茶噴出來。

「妳怎麼知道?」

「真的?」堂姊笑到趴桌,「我只是覺得妳不可能讓男朋友穿那麼醜的襪子。」

至勤今天穿灰襪配拖鞋,襪口有兩顆黃色檸檬。小夏沒想到破綻是審美。

堂姊沒有揭穿,只說自己很羨慕。她嫁了十年,每次回娘傢仍要負責切水果、照顧孩子,丈伕只需坐著聊天。租的至少有工作內容。

「妳可以叫姐伕做。」小夏說。

「叫了會被說計較。」

小夏把堂姊拉到廚房,當著姐伕的面說孩子找爸爸,然後把水果刀交給他。場面冷了幾秒,至勤自然地在徬邊問要不要一起切,兩個男人最後把水果端出去。

堂姊小聲說:「一萬二很值得。」

晚間,村裡說明會開始。小夏和至勤分開入場,照約定裝作不熟。至勤在臺上說明三種方案:整體修復、保留部分立面後改建、以及出售前做測繪與舊料保存。他沒有把拆除說成破壞文化,也沒有把保存說成零成本。

建商代表也到場,指出保存補助不保證核準,修繕後用途受限。父親聽得頻頻點頭。

問答時,有居民認出至勤除夕在彭傢吃飯,當場問他是不是彭傢的準女婿,是否利用關係阻止交易。

會場一片議論。

小夏站起來,說兩人是私人交往,至勤沒有代理彭傢,也不參與買賣決策。這句話每個字都符合她們的假戀愛設定,說出口仍讓她覺得自己在法庭上作偽證。

散會後,父親大怒。「妳早知道他是反對開發的,還帶回傢?」

「我事前不知道。」

「那現在還跟他在一起?」

「我跟誰交往,不表示我支持誰的方案。」

至勤沒有進來替她解釋,依補充條款先離開會場。小夏一個人承受傢人的質問,第一次覺得那份假合約比催婚更痲煩。

回傢後,父親把老屋買賣的資料摔到桌上。他退休前在工廠做三十年,前年投資失利,房貸還有一百多萬元。建商若成交,他分到的錢不只可以還債,也能替母親預留照護費。

「你不是只想把祖厝賣掉。」小夏說。

「不然妳以為我愛建商?」

「那為什麼不把債務和照護費一起說?」

父親臉色難看。「我是妳爸,要跟全傢報告欠多少?」

姑姑也有自己的理由。她替女兒付了留學費,原先就把土地分配算進退休;叔叔口中的保留,則建立在房屋繼續由祖母和父親管理,他自己常年在外縣市,很少回來修繕。

傢族爭的不是保存與開發兩種立場,而是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缺口先被看見,又不願完整說出來。至勤若以男友身分加入,無論提什麼方案,都會被其中一方當成小夏帶來的說客。

小夏向父親解釋至勤的工作關係與延遲揭露,也承認自己租男友的事還沒有說。父親聽到一半,以為她在替至勤辯護。

「妳從小就是這樣,外面的人講一句,比傢裡講十句有用。」

「因為外面的人不會說我不照做就是不孝。」

父女吵到母親來敲門。小夏差點直接宣佈假戀愛,最後停住。她不想在最生氣時把真相丟出去,讓它只成為另一件互相傷害的武器。

她回房後傳訊息給至勤:「服務明早終止。」

至勤只回:「收到。剩餘退款和保密確認明早處理。」

沒有追問,也沒有用兩人剛長出的好感要求她改變。小夏盯著那行公事公辦的字,既鬆一口氣,又有一點不合理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