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一個男友回家過年

第三章 正文

第 3 章 · 约 826 字

初一下午,彭傢開始分老屋。

父親主張賣,姑姑也同意,叔叔想保留祖堂但沒錢修。祖母從頭到尾只說再看看。建商開價不低,足以讓三名子女各自還房貸,也能支付祖母往後照護。

小夏先確認產權和稅務,不替任何一方決定。她指出合約要求全體持分出售,且買方可在簽約後六十天內拆除;訂金條款對賣方不利,若其中一人反悔,可能承擔高額違約金。

父親不耐煩。「妳只要看有沒有問題,不要把簡單的事講複雜。」

「共有本來就不簡單。」

「那妳說賣不賣?」

「那是你們的決定,不是法律答案。」

至勤在院子陪孩子放鞭炮,全程沒有進屋。小夏隔著窗戶看見他替最小的孩子戴耳罩,心裡有一瞬間希望他能進來解釋保存方案,接著又提醒自己,他沒有資格利用男友身分發言。

晚餐時,父親主動問至勤老屋修繕要花多少。

至勤看向小夏。「我今天是客人,不談工作。」

父親說只是隨便問。他仍回答:「沒有勘查不能估。如果真的想比較,可以找建築師和不動產估價師,不要只聽保存團隊或建商一邊。」

這個答案沒有替自己的案子拉票。小夏氣稍微消了一點。

晚上,祖母叫小夏陪她睡。老人說,房子漏水、白蟻多,留下來沒人住也是負擔;可她不想搬去城裡和三個子女輪流住。

「他們說賣了請外籍看護,比較好。」祖母說,「我不是不肯。我是不知道要搬去哪個兒子傢。」

小夏第一次發現,傢人一直在談土地價格,祖母真正擔心的是照護和居住。她請母親安排傢庭會議,先把祖母的需求列出來,再談賣屋。

半夜她去廚房倒水,至勤坐在門檻上修被孩子弄壞的竹蜻蜓。

「你今天有遵守。」她說。

「合約不是參攷。」

「昨天怎麼忘了?」

「昨天是我想知道妳傢會不會賣,說服自己等一下再揭露。」

他沒有找藉口。小夏坐到門檻另一邊,看他用細線纏好竹片。

「你為什麼想保留?」

「不是每棟都要留。這一區若全部拆成同一排透天,排水、道路和原來公共空間都會改。至少該讓所有人知道替代方案。」

「包括不賣又沒錢修的方案?」

「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