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正文
第 4 章 · 约 577 字
親子鑑定結果證明,宋蕎的女兒確實是梁廷安的。
結果不是梁廷安告訴許棠的,而是宋蕎主動傳來。她約許棠在醫院附近見面,懷裡抱著尚未滿月的嬰兒,身邊沒有梁廷安。
「我知道妳不想見我。」宋蕎說,「但有件事妳應該知道。」
她把手機裡的訊息拿給許棠看。梁廷安曾對她說,許棠多年不願意生孩子,他們早就在談離婚;也說許棠的手術只是小檢查,自己陪產不會耽誤。兩邊的版本剛好相反,唯一相同的是他總把不在場的女人描述成冷漠、難以溝通。
宋蕎不是無辜的。她明知他沒有離婚,仍然接受房租和生活費,也期待孩子能讓他作出選擇。她低頭說:「我以為他最後會給孩子一個傢。」
「他連我的手術都敢取消,妳真的覺得他會尊重妳的選擇?」許棠問。
宋蕎抱孩子的手收緊。產房那天,梁廷安也替她簽過一份嬰兒自費治療同意,沒有先問她;她當時只覺得有人幫忙,如今才開始害怕。
許棠沒有安慰她,也沒有聯手報復。她只建議宋蕎自己找律師處理孩子的扶養與權益,不要再把梁廷安當作唯一資訊來源。
「我不會替妳保密,也不會公開妳的病歷和孩子照片。」許棠說,「大人的錯,不該拿孩子來表演。」
宋蕎離開前,交給她一段錄音。錄音裡梁廷安承認,醫療委任書是他從舊保單複製簽名,說只要延後幾週,許棠最後一定會理解。
那句「一定會理解」,比任何辱罵都讓她心寒。他不需要她真的同意,只需要事後把她的沉默叫作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