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白月光取消我的手術,我讓他付出全部代價

第五章 正文

第 5 章 · 约 581 字

刑事調查和離婚程序同時進行。

梁傢找了親慼、共同朋友,甚至許棠以前的主管來勸和。有人說偽造一張紙又沒有造成真正傷害,有人說梁廷安當天也是情急,還有人提醒她,他畢竟在父親生病時陪過她全傢。

許棠沒有否認那些好。她只問:「一個人曾對我好,能不能因此決定我今天不可以保護自己?」

沒有人能回答。

醫院內部調查也有結果。院方修正了手術取消流程,要求成年病人非緊急情況下必須本人再次確認,傢屬不得單憑委任書電話變更。那名處理取消的行政人員被調離崗位,主管來向許棠道歉,說她的申訴能避免其他病人遇到相同事情。

許棠沒有覺得自己偉大。她只是很清楚,如果當時怕痲煩而接受一句「為妳好」,下一個人可能連重新排回手術的機會都沒有。

梁廷安最後承認偽造文書。他的律師爭取緩刑,條件包括賠償、道歉與接受心理諮商。許棠同意依法處理,沒有要求最重處罰,也沒有撤告。

調解室裡,梁廷安問她:「妳真的一次機會都不給?」

「我給過很多次。」她說,「每次你說加班、說開會、說宋蕎只是朋友,我都先相信你。這次我把機會給自己。」

財產清算後,房子出售,宋蕎相關支出從梁廷安分得部分扣回。許棠拿到的不是巨額補償,只是她原本就應有的一半,以及因手術延誤產生的實際損失。

走出法院時,腹部的傷口在下雨前隱隱作痛。她停下來摸了摸疤痕。它不漂亮,也不需要漂亮;那是她自己的身體替她留下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