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 4 章 · 约 587 字
火勢不大,只燒掉一排置物櫃。程國榮手臂輕微灼傷,說是除濕機短路。真真趕到時,消防員正把焦黑紙箱搬出來。箱上寫著「許麗芳」。
信幾乎全毀了。
監視器在起火前兩分鐘斷電。程國榮否認縱火,也不準真真碰殘紙。警察到場後把物品列入火調,真真只能拍照。其中一張半燒的照片露出紅鞋鞋尖,揹景像她小時候住的公寓樓梯。
她回母親租屋處找鐵盒鑰匙。衣服口袋、藥罐、神明桌抽屜全翻過,最後在繳費簿封皮夾層摸到一把扁鑰匙。
鐵盒裡沒有珠寶,只有九卷錄音帶、一疊兒童失蹤海報與一本刺青紀錄。每個名字徬有日期、案件來源、身體位置。第一頁寫:「若我忘記,她們就再失蹤一次。」
真真是唯一仍活著、也未曾失蹤的人。
她的名字徬寫:「七月十二日,先刺她。痛的時候才不會把她換成曉雯。」
真真讀了三遍,仍不懂。
錄音帶需要舊機器。若庭店裡剛好有一臺,平常播音樂用。兩人在打烊後聽第一卷。磁帶雜訊很重,是麗芳的聲音,日期在曉雯失蹤後第三天。
「真真今天又說她沒有推。警察不要我再問。鞋洗不乾淨,我把鞋丟了。曉雯媽媽一直哭。我不能說是她,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她。」
真真按停。
若庭問要不要找人陪。她說不用,重新按下播放。
錄音裡的麗芳說,失蹤當天兩個女孩在頂樓水塔徬玩。她上樓找人,只看見真真一個,紅鞋沾滿泥和青苔。真真說曉雯先回傢。麗芳帶女兒下樓,在巷口正好遇見程國榮。兩人商量後,編出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