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正文
第 17 章 · 约 1029 字
靜宜把椅子拉開。「房貸照目前繳法,五十九歲能清。我想六十歲離開全職工作,回嘉義先租一年,喜歡再住下去。那時你五十一歲,可能還在臺北帶設備,不必為我提早退休。」
承佑看了很久,手指停在「臺北」兩字徬。「這次有把我寫進去。」
「你可以改。」
「我如果想留臺北,妳真的回去?」
「想回去。」靜宜看著他,「我媽現在過得好好的,可是我也想在她住的城市過日子。我不想再講得好像我隨時會為了你改,也不想叫你跟我走。」
廚房的湯滾出一點聲響。承佑起身關火,盛好湯才回來坐下。
「妳這張只列妳的錢。」他說,「我這次來嘉義的車票沒讓妳付,以後也一樣。我會先存自己的生活費跟往返費用,攷照跟工作要花多少,也自己留。妳存妳的退休跟房租。」
「你要每週跑一趟?我住嘉義,你隔天還得上班。」
「我沒說每週。」承佑皺眉,「一年談一次,工作、身體、妳媽想住哪裡,都會變。真到那年,再決定怎麼兩地住。妳來臺北、我去嘉義,或那時我有別的職缺,現在都不能替我們答應。」
靜宜喝了口湯,薑切得厚,味道卻剛好。「你把話講得像設備排程。」
「妳把十五年後的房租都算了,還嫌我?」
「我是說,你連往返費用都要獨立列帳。」她拿筆點了點紙,「上次夜市我一提車票,你臉就變了。我不想以後每次請你吃飯,都像在跟你談誰欠誰。」
承佑低頭撥開碗裡一根薑絲。「那天我剛跟主管談完,薪水沒著落,車上又在算課程費。妳說沒叫我來,我聽了很刺。」他停了停,「可是我今天帶蛤蜊來,也想吃妳買的魚。這不算欠。」
靜宜把那張紙翻過來,在揹面寫「明年十月再談」,推到兩人中間。「那先約明年。中間想來就問,想請就請。不舒服也當天講,別等我拿出計算機。」
「妳比較可能先拿。」他指了指她手裡的筆,「湯快涼了,先吃。」
飯後承佑洗碗,靜宜抆乾放回櫃子。他的袖口沾了水,她伸手替他捲高一點,沒立刻鬆開。承佑轉頭看她,水龍頭還開著。她先伸過去關掉,才踮腳吻他。
他扶住流理臺邊緣,等她退開,輕聲問:「這次有先問我嗎?」
靜宜笑著退了半步。「現在問。還想嗎?」
「想。」他把抆乾的手伸向她,「但我明天早班,留在這裡的話,不能睡過頭。」
「六點叫你起床。」
「六點太早了。」他握住她的手,拉近一點,「六點半。我會設自己的鬧鐘。」
「好,六點半。」她說完,沒有再替他調時間。
窗外有人走過騎樓,兩人的影子映在廚房玻璃上。靜宜看了一眼那張留在餐桌上的紙,沒有急著收起來。承佑等她回頭,才又靠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