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前男友困在我家

第六章 正文

第 6 章 · 约 1141 字

下午三點,道路搶通單線,住戶分批返傢。

大樓暫時安全,靠山側外牆需要後續檢查。簡寧傢的陽臺沒有損壞,陸奶奶傢卻泡了水,短期不能住。

「阿嬤先住我傢。」簡寧說。

陸衡正把濕床墊搬到走廊,停下來看她。「可能不是一兩天。」

「我知道。」

「我會一起住。」

「我也知道。」

「妳確定?」

簡寧抱著一箱藥品。「不確定。先解決今天晚上。」

三人臨時同住的第一天,陸奶奶半夜兩次走錯房間。第二天,她把簡寧的化妝刷拿去刷香菇。第三天,陸衡請到居傢照顧員白天來,晚上自己陪睡。

簡寧白天去電視臺,回傢常看見他趴在餐桌上工作。兩人沒有復合,也沒有再接吻,生活卻比許多情侶更靠近。

製作人果然找她談。避難中心那次連線拒拍,讓新聞部錯失「獨傢畫面」。臺裡願意讓她繼續播氣象,但原本談好的黃金時段專題要換人。

「觀眾要情緒,妳一直講準確。」製作人說,「準確當然重要,可是沒人停下來看,妳講給誰聽?」

簡寧回到座位,收到一傢公共媒體的邀請。他們要做每週防災節目,預算少,收視不會高,合約只簽一年。邀請其實一個月前就寄來,她一直沒回。

晚上,她把兩份工作條件列在餐桌上。

陸衡看完問:「妳想去哪?」

「留在原臺,薪水多三成,房貸比較輕鬆。去公共臺,可以做我想做的內容,但一年後不知道。」

「妳擔心什麼?」

「選錯。」

「那就把選錯的代價也算進去。」

兩人一起列。薪水差額、通勤時間、違約金、節目自主權、未來履歷。算到最後,沒有一個選項完美。

「你希望我選哪個?」簡寧問。

「這題很危險。」

「我在問你的意見,不是叫你替我決定。」

陸衡想了一會兒。「我喜歡妳在避難中心說話的樣子。不是因為妳反抗製作人,是因為所有人真的聽懂了。公共臺比較像妳想做的事。」

「房貸呢?」

「可以把車位租出去,或者我付房租。」

簡寧立刻看他。

「如果我和阿嬤繼續住,付房租很合理。」他補充,「不是共同買房,不取得產權,契約可以寫。」

「你連契約都想好了?」

「做工程的習慣。」

她沒有拒絕,也沒有答應。第二天,她回覆公共媒體,要求把一年合約改成十八個月,並保留節目資料的專業審核權。對方沒有全盤接受,雙方談了兩輪,最後各退一步。

簽約那晚,簡寧買了一盒蛋糕。陸奶奶以為她生日,唱完歌才發現蠟燭是數字一。

「為什麼一歲?」老人問。

「新工作第一天。」簡寧說。

陸衡把蠟燭點亮。「那要許願嗎?」

「願望不能說。」

「可以講需求。」

她看著他。「我的需求是,你搬進來以前先簽租約。」

陸衡手一抖,蠟油滴到蛋糕上。

「這算復合嗎?」

「算招租。」

「那我可以應徵男朋友嗎?」

「試用期三個月。」

陸奶奶在徬邊拍手,以為兩人終於要結婚。簡寧沒有糾正得太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