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替初戀出庭,我在法庭上遞了離婚協議

第二章 正文

第 2 章 · 约 383 字

離婚協議送達後,周衡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簽字,而是要求許清禾撤回利益衝突調查。

他說那會毀掉他的執照、事務所和共同建立的一切。清禾聽著只覺得可笑:原來他知道什麼叫共同建立,卻只在自己可能失去時才想起。

她沒有撤回。她把程序交給律師公會,也把自己從出版社案件中迴避,只提供已掌握的資料。有人說她是公報私仇,有同業勸她看在伕妻一場別把路走死,連母親都問她,男人犯錯為什麼一定要讓所有人知道。

清禾說:「因為他不只對我說謊。他先看過可能侵權的資料,還接了委任,最後在法庭上裝作不知道。」

她不想報復,只是不願意把職業倫理當成婚姻裡可以交換的沉默。

蘇曼很快來找她。她哭著說周衡沒有告訴她會有利益衝突,也不知道他曾看過企畫初稿。清禾相信她有一部分被利用,但沒有替她免除責任。

「你可以被騙,」清禾說,「但你挖走別人的編輯、拿走別人的資料,不能因為被騙就變成沒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