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正文
第 3 章 · 约 381 字
調查期間,周衡被暫停承接部分案件。他終於承認,自己不是因為欠蘇曼人情才接案,而是一直想證明當年沒能和她在一起不是遺憾;他以為替她贏一場官司,就能把年輕時沒完成的故事補上。
「那我呢?」清禾問。
周衡低下頭。「妳是我真正的傢。」
「傢不是你受傷才回來的地方。」
清禾搬離共同住的房子,把自己的書和案卷一箱箱帶走。最後一箱裡有他們剛結婚時拍的照片,周衡在鏡頭前替她整理律師袍,說以後不管她接什麼案子,他都會是最支持她的人。
她沒有撕照片,只把它放回箱底。不是留戀,而是提醒自己:有人說得很好聽,不代表他真的做得到。
出版社案件最後和解。蘇曼承認不當使用資料並賠償,周衡退出代理。律師公會給了他停業處分,也要求他完成倫理課程。周衡沒有上訴。
領離婚證那天,他把房子鑰匙交給清禾,說她可以留下。
「我不要。」她說,「我想住一個沒有誰替我選過顏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