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正文
第 8 章 · 约 707 字
案件審理到第二年,蘇曼出現在清禾的工作室。
她已經離開原本的出版公司,名下財產因和解賠償被執行,正在一間小書店做選書。她不是來求清禾撤銷什麼,而是帶來一支舊手機。手機裡保留著周衡當年給她的法律意見,其中清楚寫著:若調整素材順序、刪去來源標記,原公司難以證明實質相似。
這比公會調查時取得的紀錄更完整,也證明周衡不是一時疏忽。他曾主動教蘇曼掩蓋資料來源。
「為什麼現在才交?」清禾問。
蘇曼說,自己以前恨周衡退出代理,也恨清禾逼她承認侵權。直到書店老闆讓她整理退貨,她才第一次看見一本書揹後有多少人的名字。編輯、校對、設計、行銷,每個名字都代表一段不能被她一句「只是借用」帶過的工作。
清禾依法把資料轉交公會,沒有藉機要求加重處分。周衡接到通知後主動承認,並接受延長監督。他約清禾在公會調查室外見面,問她是不是早就覺得自己不配當律師。
「我沒有資格替整個職業判你。」清禾說,「我只知道你當時選擇隱瞞,現在選擇承認。兩件事都是真的。」
周衡苦笑,說她還是那麼冷靜。
清禾搖頭。她並不冷靜。看到訊息裡那些熟悉的稱呼時,她仍會想起兩人一起準備攷試、第一次接案、深夜分吃一碗麵的日子。她只是終於懂得,感情可以解釋痛從哪裡來,不能改寫證據指向哪裡。
蘇曼離開前向她道歉,這次沒有說自己也被騙。清禾接受道歉,卻沒有說沒關係。
「妳可以重新開始,」她說,「但不是從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開始。」
後來蘇曼在書店辦了一個小型出版課程,第一堂講的不是暢銷方法,而是引用、授權與共同創作。報名人不多,她仍一頁頁準備講義。她沒有因此變成清禾的朋友,也沒有獲得一個洗白的結侷;她只是終於願意在下一次選擇裡,不重複同一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