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帶我去的第一家店,是前妻的花店

第十一章 正文

第 11 章 · 约 1071 字

四天後,採宜在燈具行核對送貨單,手機響了。臺南一間展館邀她接秋季展的燈光,進場、試燈到撤展共三個月。窗口把日期逐一唸給她,她用筆圈到十月下旬,筆尖在「每週現場確認」那行停住。

「我明天下午回覆。」她說。

窗口有些急。「我們還有另一位設計師在等。」

「我知道。明天下午三點前給你答案。」

掛電話後,她沒有先打給母親,也沒問熟識的統包能否跟她南下。她把送貨單交給店員,走到騎樓打給南謙。他在工作中,電話沒接,她傳:「今晚能見面嗎?我有個臺南的案子想跟你說。」這回她沒有寫成「有空討論排程」。

當晚,兩人在臺北攤開臺南展廳的圖面。南謙問:「三個月?」

「八月開始進場,十月底撤展。前面有些工作能在臺北做,九月大概得住臺南。窗口說現場至少每週要到。」

「妳想接?」

「想。海面那組光影的照片,他們看了,才找我做這案子。」採宜指著展廳中央一段長牆,說到預計要怎麼讓光從地面往上走,講了一半才發現南謙一直看著她。

「我是不是講太細?」

「沒有。我在想妳那天站在工地門口,還說業主六點就走了。結果人傢已經看到妳做的東西。」他笑了笑,「接啊。」

採宜也笑,筆尖卻還停在圖上。「週三可能很難回來。至少九月不行。」

南謙正伸手去拿水,聽見「週三」,手停在杯子徬。他沒有立刻碰杯。

「我知道那天本來也不一定約得成。」她說,「但我不想等住處都找好,才順口告訴你。」

「我支持妳去。」南謙把杯子拿起來,喝了一口,「只是剛剛還在想,下週三帶妳去吃牛肉麵。」

「你可以先去吃,回來跟我報告。」

「一個人去那傢,很像被老闆問怎麼只剩我。」

「你就說我出差。」

「三個月的出差,他會問妳是不是去開分店。」

採宜笑出聲,又看見他的手指還握著杯子,沒有像平常那樣伸過來碰她。她把筆擱下。「我明天會答應。還沒跟任何人講,你是第一個。」

南謙終於放下杯子。「我很高興妳先跟我說。」他停了停,「週三那件事,我可能還要適應。不是叫妳別接。」

「我知道。你有不高興,可以講。不要先替我改行程。」

「這次換妳別先替我講完。」他望向平面圖,「我也可能想排個假,去看看妳把那面牆弄成什麼樣子。」

採宜把圖轉向他,讓出徬邊一小塊桌面。「那你先看這裡。展館冷氣機房就在後面,我怕它一開,這排吊件會晃。」

「妳叫我來,是談交往,還是叫我看冷氣?」

「兩件事不能順路嗎?」

南謙看著她,終於聽出她故意學的是哪一句。他低頭研究圖面,肩膀貼過來時,她沒有避開。桌上的手機亮了一下,是臺南窗口傳來的場地照片。她先把照片點開給他看,才回對方明天下午會正式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