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壽宴上,我收到他的第二張結婚證

第三章 正文

第 3 章 · 约 381 字

賀景舟很快提出私下和解。他願意把臺北房子給林妍,給秦柔一筆撫養費,條件是兩人不要提告重婚,也不要讓媒體知道。

林妍問律師:「如果他真的重婚,房子值不值得我沉默?」

律師說法律不替她選原諒或報復,只能告訴她每條路的代價。林妍想了一夜,最後決定先聲請保全賀景舟名下的公司股權與不動產。她不是要逼死任何人,她是不願意看兩個女人和兩個孩子被同一個人用錢排出先後。

秦柔一開始怕,怕孩子以後被人議論。林妍沒有勸她勇敢,只把自己的律師聯絡方式留給她,說你可以慢慢決定,但別再獨自相信他給你的版本。

賀景舟開始反咬,說林妍多年沒有孩子才導緻婚姻破裂。這句話傳到婆婆耳裡,老人第一次在傢族群組裡公開回覆:生不生孩子從來不是林妍的錯,更不是我兒子違法的理由。

林妍看到訊息時,手指停在螢幕上很久。她沒有因此原諒任何人,但那一刻她知道,至少有一個人終於不再要求她顧全大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