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正文
第 4 章 · 约 369 字
案件進入調查後,賀景舟的公司股東要求他暫停職務。秦柔提交的匯款紀錄與第二張結婚證成了關鍵證據;林妍則提供他用公司帳戶支付私人開支的資料。賀景舟失去的不是某一筆錢,而是所有人對他的信任。
離婚判決下來那天,林妍沒有去法院。她正在一間小型展場佈置自己的花藝工作室。結婚前她學過花藝,婚後因賀景舟說不務正業而停下;現在她接到第一個大型婚禮案,客戶是一對相識十年的女孩。
她剪下一枝白色洋桔梗,忽然想起自己當年婚禮用的花。那時她以為白色代表永遠,現在覺得它更像留白。
傍晚,秦柔傳來孩子學走路的影片。她們沒有變成朋友,也不需要假裝親近,只是偶爾交換孩子近況和法律檔案,確認對方沒有再被賀景舟騙一次。
林妍回覆:他走得很穩。
她關上手機,轉身去看展場裡一束束剛送到的花。新工作室的玻璃門上印著她的名字,沒有賀傢的姓,也沒有誰替她選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