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正文
第 11 章 · 约 547 字
第二次會談排在隔週同一個上午。可晴前一天把接案紀錄整理好,到了諮商室,卻只從包裡拿出一張便條紙。
「上次回去,我找到了去年那筆。」她說,「我以為自己先講了,其實沒有。」
晏廷看向她,手指在椅子扶手上敲了一下。「我也把聚餐當成講過了。媽問我哪天能訂,我說那個週末可以,她就去問雅雯。我們都沒問妳。」
諮商師請他們各挑一件接下來做得到的事。可晴想了想,把便條紙推到兩人中間。
「有人問檔期,我會先說我想不想接,也會告訴你日期。還沒簽的,可以談我們那天有沒有安排。」她看著晏廷,「但我不想以後一接週末,就等著你臉臭。」
「我有那麼明顯?」
「你上次說『喔,很好啊』,把洗好的碗放回流理臺又洗一次。」
晏廷忍不住笑了一聲,隨即收住。「好,我會直接講。爸媽那邊,我先問清楚時間,再跟妳確認。媽很會說『你們有空再來』,等我說有空,她就買一桌菜。」
「你也很會說『我們會到』。」
「這句我改。」他停了停,「我不幫妳答應。」
離開時雨下得很大。晏廷撐傘,雨水從傘緣滴到可晴鞋尖。她往內靠,他把傘柄遞給她。
「妳拿。我手太高,每次都讓妳淋到。」
「你早知道?」
「妳以前說過一次。」
「這次倒聽進去了。」可晴接過傘,故意把傘往他那邊偏。他肩膀還是濕了一小片,兩人都看見了,誰也沒挪開。